埃及客人欠我货款,该怎么办?
碰到埃及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埃及客户恶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埃及客户拖欠货款,可以起诉吗?
埃及客户不给货款,如何讨还?
如何追讨埃及客户拖欠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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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讲述,如果遇到埃及客户拖欠货款,应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自身权益,涵盖埃及有关催收的法律规定、欠款催收的方案、成功回款案例等。
出口埃及常见的风险
自2016年起,埃及关于进口的新政不断,对进口企业提出质量管控和企业注册要求,大大增加了中国企业向埃及出口限制性产品的难度。如2017年3月17日起埃及执行新的进口注册制度,要求对在管制清单内的商品出口生产厂商需首先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完成注册,否则埃及海关将不予放行其产品。而管制清单内的商品正是中国出口埃及的重点产品。
所以从2016年开始,已发生多起埃及公司在贸易过程中恶意拖欠货款、赖账,甚至经济诈骗的活动,许多中国公司想出了先支付70%货款的方式来规避风险,但有时候还是会存在着一些情况:钱没收到,货物却已经发走了。
如果面临这样的状况,要想全身而退,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对待海外客户时,我们中国企业都需要谨慎对待,认真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必须与对方签订正式的外贸合同,切忌随意成交,必要时可以考虑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或先做下对方的资信调查,再做交易决策。
埃及有关催收的法律规定
针对埃及客户拖欠货款问题,需结合埃及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准备工作追收,埃及催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1、催收行为规范:不可以将债务方的债务情况泄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若不打算采取法律行动则不可以以法律力量来威胁债务方或其家人。
2、诉讼时效为7年,从起诉到判决的平均时间可能需要两至三年,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效率较差。
3、催收进展的反馈周期一般为月度反馈,可以免费提供面访。
被埃及客户拖欠了货款,要如何应对?
债权方可循序渐进采用自行催收、委托第三方专业催收机构处理、法律催收等形式收款。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催收货款,我们建议先通过《埃及企业信用报告》调查清楚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和付款意愿。报告内通常会包含埃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商业登记信息/诉讼信息等。
1、自行催收
货款逾期三个月内,企业可自行催收。埃及客户拖欠货款,企业可以先通过邮件告知其拖欠事宜,再进行电话催收。提醒对方货款已逾期,询问拖欠货款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一般不建议企业自行上门追收。
2、若自行催收无果,尽快启动第三方催收
第三方专业催收机构催收经验丰富,关系网广泛,拥有完备数据库,可根据债务方特点制定最合适的催收方案。专业催收机构还可以实现本土化催收,依托资源优势,掌握核心施压点,效率高、成本低、成功率高。
3、非诉催收无效,企业可提起诉讼
埃及诉讼时效为7年,从起诉到判决的平均时间可能需要两至三年,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效率较差,不到最后不建议采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最好做下对方的资信调查,核实对方有无还款能力,避免胜诉后依然无法收回款项。
埃及欠款成功追回案例
如果债务方明显是恶意拖欠,请立即停止自行催收,尽快联系专业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介入,避免错过最佳的催收时机,以致无法收回货款。
拖欠背景
债权方:青岛某公司
债务方:埃及某公司
拖欠金额:67,411.00美金
拖欠时长:6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多年合作伙伴的关系,一直以T/T的方式进行交易。2013年埃及汇率贬值正经历80年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债务方迫于资金压力与债权方协商先货后款,由于合作多年,债权方出于信任同意了债务方的要求,将货物先行发给债务方,随后,债务方便给了债权方一张15,000.00美金的支票。但该支票为空头支票,债权方无法取现。为此,债权方又与债务方多次协商,签订了数份协议。由于签订协议的次数过多直接导致债务方不承认67,411.00美金的欠款,只承认15,000.00美金未支付给债权方。债权方为追回欠款,又向驻埃及的中国大使馆求助,但欠款依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2019年7月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案件分析
接案后,我司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
1、债务方故意给出空头支票,恶意拖欠意图明显。
2、债权方相关资料保存完整。
3、债务方经营正常,欠款虽长达6年,仍有成功收回的可能。
催收过程
1、催收方接案后,立即联系了债务方,债务方反映货物质量有问题,无法正常销售,要求债权方退货,债权方拒绝了债务方的退货请求并提出支付部分欠款的解决方案,但债务方因为损失过大仍坚持退货,并提供了证明货物有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
2、催收方将该情况反映给债权方,债权方否认了债务方质量有问题的说法,并表示之前所签的15,000.00美金的协议是债务方为了消除银行不良信用记录请求债权方签订的,但是债务方并未履行协议,债权方为了降低损失,才同意将债务金额改为10,000.00美金,但债务方仍未支付。
3、2019年10月至12月,催收方持续向债务方施压,针对还款金额居中调解,并于2019年12月2日拜访了债务方。最终于2019年12月26日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方同意支付部分欠款,即15,000.00美元,并要求债权方归还之前金额为15,000.00美元的支票。
4、2020年3月20日,债权方成功收回103,500.00元RMB的欠款,案件关闭。
催收总结
因债务纠纷产生分歧时,切勿频繁更改所签订的还款协议,容易导致债务的推诿。当债务方恶意拖欠意图明显时,应尽快联系专业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代为追讨,提高催收效率,降低金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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