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江苏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催收通知,紫**银行已将对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进行了转让。
紫**银行已将对*棵树享有的债权转让给苏州资产,债权本金为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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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棵树于2019年10月21日与紫**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紫**银行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1500万元。该借款合同到期后,经展期及借新还旧,**棵树最终应于2025年8月8日前分期偿付剩余贷款810万元本金及利息,同时剩余贷款由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孙*荣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公司无能力偿付,该贷款已发生逾期。
早在2月20日,**棵树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公告显示,2月19日,**棵树收到了债权人深圳**漾的《告知函》,深圳**漾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长沙中院申请对**棵树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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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公告披露日,**棵树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深圳**漾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曾经风光无限的头部大卖,如今也是“病痛藏身”,不免让人唏嘘。
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来看,截至2023年9月30日,**棵树资产总额为6.86亿元,负债总额为7.48亿元,已资不抵债。而且根据2023年度业绩预告,其业绩依然没能好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债务人将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对债务人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简单来说,若**棵树顺利进入重整,将有机会摆脱目前的困境,获得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