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随意到工作处进行收债。
2)不能用多种形式骚扰债务人:不停打电话,暴力的威胁,发布关于债务人的信息,辱骂或淫秽的语言,所有这些都是非法的。
3)因债务人不还钱而逮捕债务人是违法的。
4)早晨8点之前和晚上9点之后不允许给债务人打电话,除非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5)不能联系债务人的亲戚、朋友或邻居告知欠款问题,来迫使债务人由于羞愧而偿还债务。
6)不能使用带有明显收债信息的明信片以及信封邮件来与债务人讨论债务问题。
7)强制要求债务人接听催债电话。
8)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多收欠款。
9)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消费者名单。
10)在保护期内,催收员每周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拨打七次电话。如果对方接听并应答了来电,那催收方必须等待至少一周,才能继续拨打电话。
11)如果债务人将案件委托给律师,商账追收机构只能同债务人的律师探讨案件问题。
12)通常在美国,破产前90天内从目标公司收取的款会被收回,届时要归还。
2、美国欠款催收:诉讼相关
1)诉讼时效:大部分州是4年或6年。
2)诉讼花费:到一审的费用不是很高,但若债务方提起反诉,花费的律师费用是比较高的,按小时收费。
3)商务纠纷解决途径:
①可以通过当地法院依法裁决。
②可以通过国际仲裁的方式进行。
解决纠纷所依据的法律一般是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适用法律,由交易双方在签署合同前进行商定。
若企业在美国遭受诈骗、盗取商业信息等经济犯罪,可联系嫌疑人所在地的美联邦调查局进行报案,以展开刑事调查。如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商务纠纷当事人是可以要求进行国际仲裁的,其中包括异地仲裁,具体也要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中国和美国均加入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该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地区146个。根据该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这些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此外,仲裁裁决还可根据其他一些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得到执行。
比如如果美国客户在正常营业的情况下拖欠货款,企业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过律师调查证据确凿一般都可以取得胜诉裁决。鉴于中国和美国均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中国企业可以向美国申请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这样就可顺利收回欠款及律师费等费用。
但美国欠款的催收并不简单,需要催收机构具备资质且专业性十足,不合格或不专业的催收机构,是很难成功追回欠款的。且美国律师费用高昂,遇到美国客户拖欠货款,自行催收无果时,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催收机构,采用非诉催收的方式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