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出货后买家拒绝支付款项怎么办?

在出口贸易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买家因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款项,该如何处理应对呢?

货物提供

2014年8月,四川省高新区某生产型企业A公司,与以色列买方B公司签立订单,出口产品是电子器件,约定支付方式为赊销60天后付款。A公司于2014年9月向买方分别发送三批货物,货物金额为12万美元。应付款日后买方一直拖欠货款,A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向中国信保提出索赔。中国信保接到索赔后,第一时间委托海外渠道向买方进行追讨,买方以向渠道提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出手协助

在获悉A公司出险后,中国信保迅速介入调查追讨。中国信保在审理双方买卖合同时发现,双方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质检标准”及“质量异议期”,合同签订对A公司较为不利,从合同条款上直接向买方抗辩存在困难。通过信保渠道调查反馈,B公司对质量问题态度较为强硬,对A公司关于质量问题的抗辩并不认可,并提出可随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判定。与此同时,A公司也很难就产品质量无问题提供诸如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等的书面证明材料。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应收货款迟迟不见踪影。

考虑到采取司法措施解决争议成本高、耗时长,中国信保指示海外渠道积极向买方施压,力争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大程度减少A公司损失。后来经渠道努力,买方同意以USD51,381.00就该贸易达成和解,并提出了长达六个月的分期还款计划。

还款时间长

获得上述和解协议后,经与A公司协商,为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收回货款,A公司决定同意买方的和解协议。考虑买方的还款时间较长,为及时弥补A公司损失,减小企业资金压力,中国信保立即就双方达成和解的USD51,381.00按照保单约定赔偿比例予以了赔付。在获得赔款后,A公司将相关权益转让给中国信保,由中国信保继续向买方追偿。

圆满解决

截至目前,买方已在信保渠道的追讨下,分别于2016年5月16日、2016年7月20日和2016年8月3日累计还款共USD34,254.00。剩余金额为USD17,127.00的应还款项买方将于2016年9月和2016年10月进行支付。对于追回的欠款,中国信保按照保险双方权益比例与A公司进行了分摊。

建议一严谨规范的质量条款是基础

国际贸易实务中,销售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具有十分重要的异议,签订严谨、规范的书面合同,是维护贸易双方合法权益,防范贸易纠纷隐患的基本前提。建议被保险人尽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质检标准”及“质量异议期”。这样在买方提出质量异议时被保险人可以有理可讲、有据可循、有“款”可依,有利于被保险人与买方进行抗辩,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

建议二严格履行贸易合同是保障

为避免给买方“可乘之机”,虽然国外买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时会严重夸大,但却反映出出口商义务履行并非完美无瑕。建议被保险人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问题,严把产品的质量关,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建议三严密配合信保减损是良方

贸易纠纷发生后,建议被保险人及时通报中国信保,并在多方配合下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应对贸易纠纷,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一方面,出口商在纠纷发生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积极抗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支持,另一方面,出口商可立即委托中国信保介入对买方实施追讨,以争取最佳追偿实际,协力被保险人与买方积极谈判,尽力促成损失最小化。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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