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4月20日,共有192个国家(地区)因疫情影响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由于信息量大,为方便企业查询,各大洲内国家(地区)按汉语名称首字母排序,供企业参考)
对货物贸易(除医疗物资外)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0日,共有47个国家(地区)采取相关措施,其中新增3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5个国家(地区)。
具体如下:
对医疗物资贸易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0日,共有75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1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6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对船舶/航班/列车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0日,共有138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2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12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对边境口岸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0日,共有76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5个国家(地区)的措施有更新。具体如下:
对人员入境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0日,共有176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10个国家(地区)的措施有更新。具体如下: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等情况的国家(地区)——截至4月20日,共有124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5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31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
来源: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