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快速蔓延,各国应对疫情挑战的压力增大,对医疗物资的需求量持续增长。

中国在继续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拓展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着力打通需求对接、货源组织、物流运输、出口通关、标准认证等方面突出堵点,加强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有序扩大医疗物资出口。自3月1日至5月6日,中国通过市场化方式已向194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为国际社会抗疫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助力。

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对相关产品实行严格管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中方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了5号公告,出台了针对医用口罩等5类医疗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等系列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出口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行为,总体把握住防疫物资生产和出口质量关,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

一些防疫物资出口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存在多方面原因,主要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质量标准不同,使用方法存在差异,使用中存在操作不当等现象。针对非医用口罩用于医用用途情况,三部委于4月25日发布12号公告,明确通过“两清单一声明”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要求出口方和进口方签署共同声明,确认双方接受产品质量标准,进口方承诺所购非医用口罩不用于医用用途。此外,12号公告进一步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规定不符合中国标准也不符合外国质量标准的医疗物资和非医用口罩不得出口。

根据国际惯例,进口国家和地区应对进入本国市场的医疗物资进行质量把控。在中国主动担当、严把出口产品质量关的同时,也希望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进口环节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同时严格按照产品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对于在采购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议双方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依照合同约定、按照商业化原则协商解决。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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