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外贸,大家立马就想到时差,就想到需要加班,需要熬夜,所以很多人对外贸工作的印象就是戴着黑眼圈在上班。事实上是不是这样的呢?为什么要熬夜?怎么样做才可以不熬夜呢?

2007创业2015年,公司缓慢成长,需要大量的积累客户数据,招聘培训人,大量的做打样单、报价单、采购单、形式发票、物流单证等等,跟进订单,打包装,送拿货,反正就是什么事情都要做,时间总是不够用,所以常常熬夜,晚上一两点睡觉都很正常,有的时候熬通宵。特别是冬天,熬夜到四五点回家,出门又饿又冷,然后就在茶山镇茶园路的杭州小笼包吃点东西再回家,以至于这个餐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都认识我,见证了我多年熬夜加班的过程。

这个熬夜不是熬夜打游戏,而是熬夜做各种单据表格,回复客人,跟进订单等等,甚至早期还需要自己复核各种结算,真正是集各种工作于一身,身兼多职,之所以这么辛苦,是为了多赚钱,也是为了公司能够活下去。

大家会说,你当老板要熬夜,这个是你自己愿意嘛。员工需不需要熬夜呢?

我们公司有几个例子值得分享。林子姐是2010年加入我们公司,她算是公司的一个勤奋努力的代表,早期为了及时跟客人沟通好订单细节,晚上睡觉调闹钟每2个小时响一次起来查看和回复邮件,这个应该是最极端的了。林子姐在结婚的当天还在公司群沟通工作,生完小孩的当天还在公司群谈工作,这是我们公司的劳模。

2013年入职的FischeAndy,在2014年几乎每天熬夜到凌晨2点在宿舍加班,主要是做客户开发,收集客户网址和邮箱,发送客户开发信,非常努力,在2014年年底拿到了33万的提成,入职第一年就能拿到33万的提成,这在公司还是一个纪录未被打破。

蒋先生,2008年加入我们公司,客人主要以美国的一些知名品牌为主,大客人订单多,客人也多,所以长期反转时差,晚上回复跟进客人,天亮时睡觉,上午十点或者十一点起来跟跟单供应商沟通。蒋先生是我们公司的销售冠军,但是长期熬夜,导致身体免疫功能下降,对身体伤害也很大。

熬夜加班,肯定不是好事情,肯定有地方没有理顺。就像有个视频说的,烦就是因为没有理顺,顺了就不烦了。忙,也就是没有安排好时间,或者没有安排好事情,或者没有用好工具。

创业初期人员少,经验不足,需要花时间花精力摸索和学习,这个从某种道理上也说得过去,但是如果长期这样,就一定是有问题。

我们逐渐地招聘专门的跟单同事、财务也好几位同事,同时引用了ERP业务流程管理软件,对业务优秀的同事,因为订单多任务重,就招聘了助理进行任务分担。

有了ERP软件,就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去做表格,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每个业务员的数据也可以通过系统可以查看,不需要担心数据凌乱无法管理。

有了专门的跟单同事,外贸业务员就不用花大量的时间去帮重庆和深圳的同事跟单,就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做业务,收集客户数据,发客户开发信。业务员的时间很宝贵,所以不能浪费太多的时间在跟业务无关的事情上,尽可能多的花时间找客户,和客户沟通,跟进自己的订单流程,避免哪个细节出错。这样业务员增加的效率赚回来的利润就可以招更多的人。

每个业务员自己有二三十个优质客户,基本上时间就会被占完。想要开发出更多的新客人,做更多的订单,就会挤压自己的休息时间。这个问题一直很无解,我们都提倡自己的事情自己干,但是最后会发现这是一个谬论。自己的事情也可以别人干,你为别人提供报酬,让别人赚到钱,让别人学会技能,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啊。而且你自己就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的事情啦,把自己的时间更加高效化,这样就可以赚回几倍的利润。

我也逐渐地把自己手里的客人交给团队成员去跟进,自己不再做销售,只做培训指导工作,不断地找新的方法和团队分享,不断地找一些新的产品和供应商,新的客户领域和团队分享,团队就更有方法、更有方向找到更多客人。这比我自己做业务销售量可大多了。我的认识就是,不要只靠自己,自己再厉害,就像齐天大圣孙悟空一样,你再厉害,妖怪多了你也打不过来。你只有可以大量的复制自己,你才可以打更多的妖怪。所以我就把我知道的所有技巧都教给团队,让他们成为优秀的外贸业务员,他们都做得非常不错了,公司自然就发展得不错。

外贸工作,熬夜,主要就是找客人、做单据、发邮件,如果用软件代替了这些工作,就没有必要熬夜了。软件帮我们省去大量的手头工作,这让我们效率更高。

有的同事说,但是时差仍然存在啊。对的,时差仍然存在,但是我们逐渐地养成让客人来迎合我们的时间。正常睡觉起床,在睡前和上班的时候回复客人邮件,让他们知道我们的作息,他们也就慢慢适应我们了。

要不要迎合客人的时间,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帮助客人解决问题,能不能按时按质提供给客人他们想要的产品,这才是最重要的。只有客人花钱买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价钱合理、服务周到、质量可靠,那客人还有什么抱怨的呢?

如果太忙,想一想,有没有好的软件或者工具可以帮忙,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就再也不用熬夜加班啦。

本文作者:外贸老兵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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