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中,船舶、货物、港口等因素会增加承运人运输货物的成本,为了弥补这些开支或损失,除基本费率之外,承运人会向托运人额外收取费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海运附加费,附加费种类很多,且随着外部情况的改变,会取消或出现新的附加费。

不要小看海运附加费,在部分航线中附加费可能会占所有航运费用的三成以上。那有哪些常用的海运附加费呢?辕酱这就带大家了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码头操作费(THC)

图片均源于网络

码头操作费用是指港口、码头、装卸公司向承运人收取的在装货港堆场接收出口的集装箱,进行堆存并将其搬运至船边的费用。按起运港和目的港不同,码头操作费可分为起运港码头操作费(OTHC)和目的港码头操作费(DTHC)两种。

2.原产地收货费(ORC)

原产地收货费,是码头操作费的一种衍生费用。该费用主要针对从华南地区各港口启运,目的港为北美、中南美欧洲和北非等远洋航线。从华南地区各港口去其他目的港,比如东南亚,则跟其他地区的港口一样,只征收码头操作费。

3.文件费(DOC)
文件费是指在货物运输中收取的文件制作和流通费用。文件费有两个:一是船司固定收费,按人民币收取;二是目的港收取,按美金收取,不同代理收费不同。


4.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

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一般出现在南美航线和美国航线中。港口、船舶、燃油、货物等原因,使得船公司的运输成本明显增加,船东为补偿这些增加的开支,于是加收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

5.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CIC)

这一费用是由于贸易量的不平衡或季节性变化导致货流量和集装箱的不平衡,船公司为了弥补调运空集装箱的成本而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6.旺季附加费(PSS)

该费用常出现旺季货运比较繁忙的时候,很多船司会向托运人收取。每年的4-11月份为全球货运的旺季。

7.紧急燃油附加费(EBS)

紧急燃油附加费和海运费一样,一般用美金结算。如果是FOB条款,这个费用则由收货方承担。该费用可以到付,也可以预付。这一费用是在国际原油价格快速攀升,船公司觉得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由于行情不旺又不方便及时上涨海运费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快速上涨的成本,而临时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8.港口拥堵附加费(PCS)

港口拥挤或特别繁忙时,船舶的等待时间和船期就会延长、拖轮费等靠港费用也可能增加,就会造成运输成本大幅增加,船公司为了弥补这个成本损失,就会向托运人收取港口拥挤附加费。

9.目的地交货费(DDC)

DDUDDP等条款中,目的地交货费由卖方/发货方负担,否则都是由买方/收货方支付。例如,CIF条款-买方/收货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0.超重附加费(HLA)/超长附加费((LLA))

超重附加费是指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了一定的标准(不同货代或船东所规定的标准可能不一样),需要特殊设备(如重型吊机)或者特殊操作(如需要垫料、加固材料和人工进行捆绑或加固),装卸作业比较困难,或在船舶积载上需要特殊处理,为了弥补增加的操作成本而收取的一个附加费。

超过2吨、3吨或5吨,就算超重。超重附加费按照重量计收,重量越大,附加费越高,如果要转船,则每转船一次,加收一次。超过9米,就算超长。如果是集装箱货物,通常规定大于6米就算超长,费率根据长度分级递增。

11.货币贬值附加费(CAF)

当运费的计收货币发生明显贬值时,船公司就会因为货币贬值而受到较大损失。船东为了弥补损失,就会通过加收货币贬值附加费的方式把损失转嫁给托运人/货主。

12.紧急成本附加费(ECRS

这一费用,也称“恶劣天气操作附加费”。例如,不好的天气状况造成船舶运输和操作成本的显著增加等,就要加收这个费用。

13.集装箱服务费(CSC)

集装箱服务费是指集装箱或货柜服务费。

14.燃油附加费(FAF)

燃油附加费一般用于日本航线。

15.入境摘要报关单(ENS)

这一费用是指欧洲海关提前舱单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欧盟对前往(所有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或途经(所有中转的货物、所有过境的货物、所有船上未卸货物等)欧盟港口的所有货运强制执行“舱单提前申报”的规则,该规则适用于全部欧盟成员国。

16.苏伊士运河附加费(SCS)

亚洲、大洋洲、东非等地区到欧洲的航线基本都要经过苏伊士运河,船舶通过苏伊士运河时船公司需要向运河当局支付一定的通航费用。这一成本,船东通过苏伊士运河附加费的形式向客户收取。

17.巴拿马运河附加费(PTF)

远东地区、美西到美东的航线需要经过巴拿马运河,船舶通过巴拿马运河时船公司需要向运河当局支付一定的通航费用。这一成本,船东通过巴拿马运河附加费的形式向客户收取。

18.自动舱单系统录入费(ACI)

加拿大海关的规定,所有到加拿大的货物或经加拿大中转到其他国家的货物都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向加拿大海关申报。

19.自动舱单系统录入费(AMS)

这一费用,也称24小时舱单系统/美国反恐舱单系统。所有到美国的货物或经美国中转至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物都要进行AMS申报(装船前24小时)。龙辕拥有NVOCC资质和专属的SCAC,船开前72小时向美国海关自主申报AMS&ISF。

20.临时风险附加费(TAR)

该费用可以简单理解为战争附加费,或者认为是战争附加费的另一种说法。

21.直航附加费(IAC)

当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达到一定的货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该港而不转船时所加收的附加费。

22.转船附加费(TS)

凡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需转船运往目的港,船方收取的附加费,其中包括转船费和二程运费。

23.洗舱费(CC)

洗舱费,也称洗舱劳务费、扫舱洗舱费。这一费用在散杂货运输时比较常见。

24.港口附加费(PS)

部分港口由于设备条件差或装卸效率低,以及其他原因,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费。

25.选港附加费(OS)

货方托运时尚不能确定具体卸港,要求在预先提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港卸货,船方加收的附加费。

26.绕航附加费(DS)

由于正常航道受阻不能通行,船舶必须绕道才能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时,船方所加收的附加费。

27.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C)

货主要求改变货物原来规定的港,在有关当局(如海关)准许,船方又同意的情况下所加收的附加费。

虽然海运附加费如此繁多,但并不是所有费用都需要计税。需要计税的费用应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一是与运输有关;二是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三是由买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此外,时间节点也很重要,“起卸前”是区分各项费用需不需要申报的重要节点。起卸后的费用不需要申报。

掌握了海运附加费的这些内容,接到物流服务商的费用账单,外贸人再也不会慌乱,能更好地理清相关费用,从而避免不必要损失,更好地降低成本。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82982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