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的案子来一个,因为庄家没有按照货代的指示,在提单上未填写收货人的详细信息,导致货物到港后航空公司未能及时通知收货人,货物滞留产生损失1200美元,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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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小货代找庄家发了四票空运货,共产生运费合计93572元。双方都认可这个数字。其中有一票如上原因产生1200美元费用,小货代赔给了货主,然后要求庄家承担这1200美元,庄家说可以承担500美元。双方没谈拢,小货代就一毛不付,庄家就把小货代告上法院,要求小货代把运费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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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焦点问题:
1、庄家认为,双方的合同约定收货人未能及时提货的损失不由庄家承担;目的港航司负有义务通知收货人,提单上填不填写通知人并不影响目的港航司的通知义务;庄家在这批货到货次日已经通知了小货代公司的业务员。
2、小货代认为你庄家通知的是操作人员,操作负责客户与庄家之间的对接工作,庄家应当通知具体负责的业务员,且问题根源在于庄家填写提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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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1、双方合同咋签的,拿出来看一下,甲方是庄家,乙方是小货代,有以下三条约定:
庄家提供航空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负责小货代的空运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接货、制单、报关、装板、交接、查询等系列配套服务。
如果发生收货人不明、联系不到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拒绝提货等无法交货的情况,甲方一旦得知此情况,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就如何处理货物作出指示。因无法交货情况产生的目的港仓储费、码头费、延滞费、销毁费、海关或有关当局的罚款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到达目的港码头或目的地机场后,即使收货人未得到目的港仓库的到货通知,未能及时提货或无人提货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运费,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应付金额的日3‰逾期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追索欠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担保费,保全费,诉讼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2、庄家为小货代处理出口货运事务,庄家的义务并不是运送货物至目的地,小货代也承认货物到港后负责通知的义务人是航空公司,并非庄家。
最终法院判决:
小货代支付庄家所有运费93572元,合同里约定利息是每天千分之3太高了,只能按4倍银行贷款利息赔。
小货代赔庄家律师费7000元、担保费500元
小货代承担案件审理费1160.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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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kTalk:
大哥,请允许我喊一声小货代为大哥,1200美元的损失对方愿意承担500,这不挺好的嘛,也没损失多少啊。你自己签的合同是啥内容自己不知道吗?
对方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确实应该由对方承担,但你做货代的不知道通知收货人的责任是谁的吗?
我嘀乖乖,最后1200美元一毛没要回来,500美元对方也不用分摊了,自己还搭进去1万块钱。我想不通,我不李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