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司在国内法庭上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在法庭审理案件时,首先要外国公司出具其法人代表的证件、授权委托书、公证证明和翻译材料。在进行公证、认证的过程中,要特别小心,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被提起诉讼异议。
依照我国的法律,外国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外国法人或其它机构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必须由本国的公证处证明,并由我国驻华使馆出具证明;或者按照我们与东道国签订的相关条约所载的证明程序。但是,作为自然人的外籍人士,其个人身份证明或在我国境内有固定居所的外籍人士,其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除外。
外国的证据,如果被送到法庭上,法庭会因为“外国的证据需要当地政府进行公证,并得到中国领事馆的认可。”因此,在起诉之前,最好是在国外进行公证,然后送到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如果没有公证,法庭就会认为外国语言需要中文),然后向法庭提出诉讼。外国企业参加的国际经济贸易和文化活动日益增多,必然会产生争议,如要在国内法庭上进行诉讼,则必须进行公证和认证。通常,国内法院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国外法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公司身份证明等。
按照《证据规则》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外国公司在国内提起诉讼,须由中国律师代理,并对有关的证据、委托书进行公证、认证。在中国,企业的工商登记文件通常是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则是一种特殊的名称和名称,国外并没有这样的名称,所以,外国公司想要证明自己的法人资格,必须要提供下列证件:注册证书、企业登记证、周年申报告或者股东名册。国外公司注册资料的公证和验证程序:先经本地公证员进行公证,再送外交部进行认证,最终送到中国驻外领事馆进行认证。如果您不方便返回国外,可以将其委托给他人。
美国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涉外证据文书国内使用,就需要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
美国企业诉讼主体资格、授权书、法人证照、国外证照等业务的公证。包括:
香港公司诉讼公证,美国公司诉讼主体资格公证,英国公司诉讼代理人资格公证,澳洲企业诉讼代理人资格公证,澳洲企业诉讼代理人资格公证,韩国日本企业藤本公司公证,德国法国企业法人资格认证公证,英属维尔京开曼公司 BVI公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