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巴拿马注册的公司要起诉一家中国上海公司,在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说因为是境外公司,所以需要首先提供该巴拿马公司主体资格,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证认证文件。
是这样的,根据目前中国法院的规定,境外公司到中国来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的办理,同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主资格的文件(相当于营业执照的文书),以及授权中国律师的授权书,和证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文件。以上文件均需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之后方可被采纳。
针对于巴拿马公司来说,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就是其登记注册时的文件-注册证书,英文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所谓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即能够证明该公司谁是有权签字人。在国内没有像国内公司都有法定代表人,国外只有董事之说。
办理巴拿马诉讼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要经过国际公证人公证,英国外交部和中国驻英使馆认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对于国外公司,必须办理其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的公证认证手续。
如何办理授权手续?
1、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对于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对其代理资格均不予认可。
2、外国自然人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要求该外国自然人予以确认。
3、外国自然人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证明该委托书是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无需在其所在国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4、外国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法人、其他组织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外国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除了向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出示自然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外,还必须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且该证明文件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要求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确认。
5、外国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法人、其他组织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证明该委托书是在我国签署,且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外国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办理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的能够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的,该授权委托书无需在外国当事人的所在国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6、外国当事人将其在特定时期内发生的或者将特定范围的案件一次性委托他人代理,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予以认可。该一次性委托在一审程序中已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的,二审或者再审程序中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对于公证认证的流程如下:
首先由当地公证机构或公证员办理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派出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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