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了解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吗?
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企业需要海关行政许可吗?
如果您也有这些疑惑,
那就一起来看看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是如何产生的吧
什么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类型包括:
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航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等。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的功能区划分为:
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
查验作业区
检疫处理区
主要文件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4.《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明确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6号)
5.《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
申请条件
申请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取得与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工商核准登记;
具有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要求的场所。
由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的,分支机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授权。
注册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主管海关受理—海关实地验核—审批决定—结果送达
提交注册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主管海关提出注册申请,并且提交以下材料:
1.《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申请书》;
2.作业区域功能布局示意图(包括监管设施及其安装位置)。
由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法人授权文书。
办理途径:
1.网上办理:用户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者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进入“行政审批”版块,选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办理。
2.线下办理:前往主管海关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主管海关受理
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事项属于海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海关予以受理,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单》。
海关实地验核
主管海关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对监管作业场所组织开展实地验核。
主要对以水路、航空、铁路、公路运输方式办理货物进出境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否满足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中对应的运输方式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对应功能区的设置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
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或跨境电子商务一般出口业务的监管作业场所,按照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或者邮检作业场地规范设置进行审核。
审批决定
经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主管海关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证书》),《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当告知理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送达
主管海关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加盖本海关印章的海关行政许可证件。
就这样,一张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成功到手啦!
温馨提示
1.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企业的注册资质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2.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备。
来源:黄埔海关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