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是大爷?如果这位“大爷”还是外国人,那就更让人头疼了。
外贸人应该深有体会!
催外贸欠款,不像国内,毕竟没法当面催收款(即便飞过去催,也不一定能成功)。
向海外客户催收款,可是门技术活!
如果“简单粗暴”的用合同规定或者公司制度来压制对方,这样很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付款就更加困难了。如果再不注意言语,那更惨!(今天的案例,引以为戒)
拖欠背景
债权方:嘉兴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债务方:美国某公司
拖欠金额:245,180美元
拖欠时间:3年
双方于2018年开始合作,约定预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尾款到货后60天内支付。
在收到定金后,嘉兴公司按约生产制造零件,并装箱发货。
美国公司在收到货后,主动联系了嘉兴公司告知部分零件不符合规格,双方协商后,决定扣除该部分货值即3000美元。同时美国公司告知近期财务出现困难,希望能够分六期支付。出于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嘉兴公司同意了分期的要求,双方签署了新的付款协议。
起初两次,美国公司均如期支付货款,但是到了第三期约定的时间,却迟迟未进行打款。嘉兴公司多次电话、邮件联系,只得到对方诸多理由不愿付款,最后甚至直接失联。
该案中间搁置近两年,直到2021年嘉兴公司委托催全球代为处理,希望能够尽快的追回剩余245,180美元货款。
案件分析
有利因素
催收律师第一时间对债权资料做了有效梳理,有效债权资料包括:
(1)双方盖章确认的合同及付款协议书
(2)装箱单和提货单
(3)双方沟通记录
以上资料能够有效证明双方确实存在交易,且债权方确已履行义务。虽未收到验收合格单,但是付款协议书和沟通记录中均有不合格货物处理办法,能辅助证明欠款金额无误。
不利因素
该案,逾期账龄已有3年,美国一般诉讼时效为4年,拖欠时间较长,应尽快采取措施追回账款,并在催收过程中尽可能刷新诉讼时效。
催收过程
故意躲避,案件受阻
1. 催收律师通过邮寄催款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尝试与债务人建立联系,但是均未得到任何反馈。又通过外围渠道对债务方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对方最新一次进出口交易记录为2021年5月份,很显然债务人企业正常经营,不对催款信息答复是在故意躲避。
外围调查,有效突破
2. 催收律师借助渠道优势,成功找到了债务方智利和加拿大的最大供货商。打算以此为突破口向债务方施压。
催收律师再次给债务方发送了一封措辞严厉的催款函,并附上调查到的其企业经营情况和其他供货商的信息,告知若其在7天内依旧对债务不给予答复,债权方将会把其企业恶意拖欠的失信事实告知智利和加拿大的供应商。
言语威胁,违反法律
3. 催款函寄出后的第五天,债务方负责人Mr.S联系到了催收律师,对方承认债务,但是表示由于时间太过久远,需要重新对账。催收律师将相关资料发送给了对方,并约定7天后继续沟通。
4. 到了约定的时间,Mr.S愤怒的告知:当时收到的货物大部分都存在损坏,或生锈或变形,导致他们很难卖出去,而且当初是债权方的一个职员Pan对他进行了恶劣的威胁:“不还钱要杀掉他的家人”。基于这两部分原因,他们依旧不打算和解还款。
催收律师警告债务方所述内容是非常严重的指控,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若无法证明其所说的内容,我方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催收律师严厉告知即使如此,也应履行付款义务。
强力施压,初见成效
5. 催收律师与债权方核实了债务方所述指控,得到的反馈是:在自行催收款过程中,确实存在较为激烈的言语冲突。但是对于货物问题债权方再次强调当初已达成和解,并且该批货物债务方也已销售完毕。
6. 催收律师多次对债务方进行谈判施压,严厉告知其拖欠行为属于违法,我方证据充足,若提起诉讼,届时债务方企业信息中将展示其涉诉记录,让其考虑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的严重后果。
各退一步,成功回款
7. 通过催收律师的强势施压,债务方表示愿意偿还所欠金额的70%,且要求分6期完成支付。催收律师将债务方意愿反馈给了债权方,并多次居中调解,最终将还款金额提高到85%,分期次数缩短至4期,双方签署了新的还款协议。
8.催收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至2022年3月,债务方完成最后一期还款,该案顺利结束。
案件总结
1. 坚守原则,切勿轻易妥协
与海外买家做生意,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行,避免因修改合同条约引起不必要的交易麻烦,造成损失;
本案,债权方前期过于想要维护客户关系,轻易答应了债务方提出的分期付款的要求,给了其拖欠货款的机会。
2. 注意方式和方法,切勿言语行为过激
该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债权方员工言语激烈威胁债务方,不仅将其得罪难回款,殊不知这还违反了美国的催收法律。
根据美国催收法规定:
不能用多种形式骚扰债务人,不停打电话,暴力的威胁,发布关于债务人的信息,辱骂或淫秽的语言,所有这些行为都是非法的。
3.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历史数据表明,账款逾期6个月以内是最佳的回款时机。企业如果在此期间委托专业机构催收,能够最大限度的收回欠款并减少支出。
该案,逾期时间已有3年之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且因在自行催收过程中,债权方员工催收操作不当,产生了负面影响,增加了回款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