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跨国债务追索是一项牵涉面广,需求迫切而且责任重大的工作,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供货方如果没有得到海外买方的支付就会面临经济上的巨额损失。有很多期待海外买家付款的出口商,在他们的生意伙伴发生支付违约的时候,常常感到不知所措。
因为跨国追债的案情每个都各不相同(如:法律上的状态以及案子诉讼期等),所以,按照我们的服务主旨以及工作哲学,有必要说明可供选择的几种做法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因为我们双方共同的目的是用最低的风险及最小的花费来取得成功的最大化。
(1)我们会向债务人发送一封催债信,要求他/她在一个特定的期限内把应偿还债款转账到我们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中(这个期限通常是14个工作日)。在这封催债信中,同时向债务人说明如果他/她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将会采取的法律措施。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电话,一般使用他们的母语在任何可能的时候联系债务人以促其还债。
(2)在从债务人处得到支付的债款后,我们会在扣除应得的佣金和别的一些追债过程中的开销后在第一时间把所得债款转帐给债权人。如果债款没有被成功追回(参见条款一),我们会与客户讨论实行别的措施,在很多情况下会建议对债务人做一个信用调查,从而能对成功追回债款的概率作出一个评估。做信用调查的花费对于我们的客户来说是相对很小的花费,如果对债务人的信用调查结果是积极的,我们则可以断定成功的可能性较大,通常建议债权人进一步采取司法行动。在欧盟成员国中(如,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等国家)我们能代表债权人申请执行简化的司法追债程序。在欧盟成员国中(如:德国、法国、英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我们还能代表债权人申请执行国内的或者欧洲内部的追债程序。如果对债务人的信用调查结果是消极的,我们则会考虑是否值得追索这笔债务,特别是当所有的努力和花费都不会有任何效果的时候。如果债务人在德国居住,我们则有足够的权力申请在一个月内就执行强制还债措施,该措施的效力等同于由执法官下令强制执行(参见“我们的追债能力”部分)。如果债务纠纷是发生在欧洲司法体系之外(如:美国或者加拿大),我们则会代表客户与当地最有能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合作行动。
3)我所有申请令债务人强制还债的权力,我们能通过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或者其他个人财产来执行。
经济安全研究所Institut für Wirtschaftssicherheit - 德国 Germany
首席律师:丹尼尔·施密特Daniel Schmi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