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支付方式,但是信用证依旧深受买卖双方的喜爱,因为卖方可以不用一下单就支付费用,买方喜爱是因为有银行做担保,不怕收不回钱所以在客户不愿意采用其他支付方式的时候还是比较乐于使用信用证的。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根据付款期限又分为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俟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我们标题中的LC 30DAYS就是指的30天远期信用证,30天信用证指的就是开证行承兑的30天内付款,一般承兑时间不超过180天。在国际贸易中,远期信用证因其是出口商及其银行对进口商的一种融通资金的方式,所以很受进口商的青睐,客户对远期信用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由于远期信用证项下付款时间较长、国家风险、资信风险、市场状况等不易预测,这就让远期信用证比即期信用证具有更高的风险性。
LC at sight是指的即期信用证:即信用证规定受益人签发即期信用证,另外信用证上规定免除受益人签发汇票权凭货运单据即可要求银行立即付款的信用证亦属于即期信用证。一般即期信用证的付款时间为:银行收到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
简而言之,L/C后面不加时间,就是即期信用证,加上时间是远期信用证.
这种时候就会有邦友问到一个大家都想问的问题,在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之下,我们应该选择哪一种?哪一种会对我们而言更好呢?
一般正常情况下,我相信很多公司都会要求我们业务员选择即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因为是交单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就会收到货款。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一旦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便立即付款,对于我们资金周转也是会比较快的,而远期信用证就会比较慢,虽然只是LC 30DAYS,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是我相信只有每个人都是拿到钱才心安吧。谁也不知道LC 30DAYS的期间里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美金贬值的话,那对于我们而言就会有损失了,收到同样那么多数额的美金,但却没有能买到一样多数量的产品。
虽然话是这么说,我们都想选择即期信用证,但是由于有时客户的强烈要求,我们为了做成单子也会接受客户的远期信用证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尽量把LC后的时间把控得短一些,时间当然是越短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