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国际贸易支付中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支付方式,因为有着银行担保,所以无论是外贸进口商,还是外贸出口商,对于信用证这种付款方式有着一定程度的依从性。其中,在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下,信用证支付实践工作形式也在发挥着积极的改变,当前远期信用证的应用需求迅速增长了起来。那么远期信用证具体指的是什么类型的信用证呢?为什么当前外贸实践中对于远期信用证的应用需求大大增加呢?其实,远期信用证指的是相应的银行在接收到出口银行提供的相应资料之后,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仔细审核,如果相应单据经审核合乎要求,即表明受益方可以接受支付银行给予的相应货款,但是这种货款的支付行为并不是发生在单据审核通过的当时,而是根据信用证汇票规定的支付期限日进行付款。
当前在国际贸易支付实践中,其中最为常见的三种远期信用证分别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商号承兑信用证以及延期付款信用证。三种不同类型的远期信用证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其中相较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另外两种类型的远期信用证类型在支付结算的时候更为常见一些,而且,一般情况下,很多受益者十分不愿意遇到的便是延期付款信用证,因为这种信用证在货款的支付上太不保险了。下面我来给大家通俗解释下这三种不同类型的远期信用证付款的含义:其一,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即汇票的付款方由开证银行来承担,该银行首先要走的便是单据中数据核对的正常审核手续,如果单据完整,且经过核对之后一切无误的前提背景下,银行会在汇票规定的支付期限到期之后,在履行货款支付的责任。其二,商号承兑信用证中,其中承担汇票支付责任的是进口商,也是向开证银行提出相关支付申请的申请人,但是这种情况下相关单证依然要经由开证银行进行第一手审核,审核合格之后转交给进口商进行审核,待到进口商确认无误之后,那么按照远期汇票上的支付到期时限,由进口商给受益人支付货款。
最后,就是延期付款信用证,这种类型的延期信用证在制度期限内容规定描述上十分模糊,没有一个确切的期限,一般也不会开具汇票,只是说在提单或者开证行见单后的若干天进行支付,但是实际结果是,在现实贸易实践发展中,这个若干天可以是任意天数,所以要想凭借这种类型的信用证进行贴现操作真的是难上加难,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商家很不愿意碰见这种类型的信用证支付方式。一般情况下,商家为了有效保护自身的商业利益,在实际贸易中他们一般会据理力争,尽可能避免使用这种延期付款信用证,及时无奈之下采用了这种付款方式,那么合作方的信誉一定要在线,同时在合同中要多加些内容,有效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当前为什么外贸实践对远期信用证的需求不断增加了呢?其实这与远期信用证付款方式其自身蕴含的风险性因素有着一定联系,很多投机的外贸商家,他们往往会利用远期信用证付款中不用及时付款的这个空档,来周转资金,或进行投资或进行新一轮资产增值规划中,从而导致到期之后无法正常还款这种情况的出现,这时候只能由银行作为相应的善后方,帮助这些商家进行垫付,从而影响银行正常的资金有效运转,导致银行在运营发展上出现危机。也正是因为这点原因,当前在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中,国家一直没有放松对远期信用证支付这种手段的管制。虽然这种远期信用证的应用实践需求在不断上升,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国家也一直正在寻找更加科学合理的规范方式,从而在远期信用证的实践应用发展中做到真正的扬长避短。
一般情况下,当前国际贸易中,商家较为比较能接受的便是30天期和60天期的远期信用证支付方式,虽说规定了明确的汇票到期支付期限,但是由于实际操作中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这种支付的实际期限还可能会进行拖延一番,因此,很多商家在与客户合作时,虽然能够接受远期信用证支付这种方式,但是并不代表着他们会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所以60天期的远期信用证已经近乎是他们的承受底限了,再长时限的远期信用证方式实际外贸实践中占比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