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支付工具中有信用证,信用证又分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即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即期信用证下,受益人一般不需要开立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只凭全套合格的货运单据付款。这种信用证使出口方得以迅速收回货款,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信用证。
我们来了解一下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在远期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将货物销售出去,收回货款,在付款日期未到时,他很可能会把这笔资金继续周转或挪作它用。假如进口商挪用到固定资产投资上面,那么信用证到期日,固定投资一般不能立刻产生效益,没有现金回流也就无法支付到期的应付账款,到期拖欠,开证行只好垫款。所以出口商一定要把时间把控好,切勿签订过长时间的远期信用证。
在即期信用证中,出口商把货物运出后,收到单证后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一旦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便立即付款,开证人也应于单到立即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其实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都是一样的概念,只是付款的期限不同。L/C后面不加时间,就是即期信用证,加上时间是远期信用证。也就是指即期信用证只要在交单付款行审核通过之后便付款,而远期信用证在交单以后付款行只需要在付款期限内付款即可。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相比风险就相对小一些,所以更多人愿意选择即期信用证。
我们在信用证签订之前要调查好进口商的资信、经营作风、资金实力及进口货物的性质和当地市场行情。一定要充分了解进口的实力,切勿为了接单而不管收款风险,一切接单都是为了赚钱,只有能保证收到钱的接单才是有效的接单。
现在有很多信用证诈骗的事件发生,有体现在软条款或者假信用证上,我们在收到信用证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审核,细细看好信用证上每一条条款,因为我们知道信用证要求的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软条款就是针对这一个漏洞产生,那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我们的财产,不惜多花时间去研究一些我们没办法察觉的软条款来让我们中招,所以我们在收到信用证之后一定要对该国的一些进口政策要有所了解,别被掉进坑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