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色列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以色列商标异议程序实行双轨管辖制:

1、行政机构

**以色列专利、设计与商标局(ILPO)**下设的商标异议处负责行政审查

主要职能:受理异议申请、组织证据交换、作出初步行政决定

2、司法机构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向特拉维夫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大案件可直接向以色列最高法院申请特别许可令

3、代理要求:

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以色列注册专利律师提交异议

文件语言接受希伯来语或英语(需附希伯来语摘要)

二、以色列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以色列采用单一公告异议制,具体时效规定:

1、官方公告期: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在ILPO官网公告3个月

2、严格截止日:异议申请须在公告期最后一日17:00前提交电子申请

3、宽限期:可申请最长14天的延期(需缴纳2000新谢克尔附加费)

三、以色列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根据《商标条例》第11、15、30条,合法异议理由包括:

(一)绝对事由

缺乏显著性:仅由描述性词汇、通用形状构成(第11(6)条)

欺骗性标识:可能误导商品性质或地理来源(第11(10)条)

违反公共政策:包含国家象征、宗教符号或冒犯性内容(第11(7)条)

(二)相对事由

1、在先商标权冲突

与以色列已注册/申请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类别混淆(第15条)

复制驰名商标(无论是否在以色列注册,第30条)

2、商业名称权

与在以色列已使用的商业名称构成实质性相似

3、著作权/外观设计权

侵犯他人在以色列受保护的艺术作品或工业设计

4、恶意注册

申请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已在先使用商标(2019年新增条款)

四、以色列商标异议流程

阶段1:电子提交(0-1个月)

通过ILPO在线系统提交异议声明(Statement of Case)

需附:

在先权利证明(经海牙认证

商标使用证据(英文材料可直接提交)

律师授权书(需公证

缴纳费用:基础费3,500新谢克尔(约950美元

阶段2:答辩期(1-4个月)

被异议方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提交答辩书

可申请一次30日延期(需支付1000新谢克尔)

阶段3:证据交换(4-12个月)

双方进行最多三轮证据提交(每轮间隔60天)

接受电子证据(需符合ILPO数字证据规则)

阶段4:听证会(可选)

任何一方可申请口头听证(通常安排在证据交换结束后2个月内)

听证记录将作为裁决重要依据

阶段5:行政裁决(12-18个月)

异议委员会作出书面决定,可能结果:

驳回商标申请(占比约42%)

有条件注册(限定商品/服务范围)

驳回异议(商标获准注册)

阶段6:司法审查(可选)

败诉方可向特拉维夫地区法院上诉(期限为裁决后45日)

法院审理平均周期18-24个月

五、以色列商标异议周期

时效特点:

电子化流程使前期文件处理缩短50%时间

2022年新增快速异议通道针对恶意抢注案件可压缩至6个月裁决

实务操作建议

1、电子证据准备

社交媒体使用证据需公证网页存档(建议使用Webrecorder工具)

电子邮件往来可作为恶意抢注的辅助证据

2、驰名商标认定

提供以色列市场调查报告(需由ILPO认可机构出具)

国际获奖记录需经以色列驻外机构认证

3、和解策略

以色列法院鼓励调解,约35%案件在证据交换阶段达成和解

和解协议需经ILPO备案方具法律效力

4、费用控制

采用分段付费模式:基础费+补充证据费+听证费

败诉方可能被判处承担对方60-80%律师费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8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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