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低迷,多家代理放出高退运费吸引客户

面对全球市场货量下滑,日趋激烈的竞争情况,大部分客人对比过价格且时效相近的情况下,来筛选货代并以此来衡量货代的实力。

但部分货代公司不惜在发货港高退运费给客户,转而在目的港通过当地代理高价收取收货人目的港费用,这个过程就是我们常说的“目的港高收”现象。

询价之初向货代索要目的港收费标准,然后与目的港收货人进行确认,以最大限度避免目的港高收的情况发生。

目的港无人提货常见原因

目的港无人提货(Non-taking delivery of goods)问题一直是国际海运货物运输案件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如今,面临全球经济放缓、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全球自然灾害频发、各地罢工游行、终端需求低迷,在不同维度上增加了供应链断裂的可能性!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值得各方引以重视!

目的港无人提货主要归结于以下几种原因: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或海运运输途中,货物在市场上的价值大幅下降,清关出来就是亏钱等原因拒绝付款赎单。

收货人在目的港检验货物时若发现货物受损或质量不符,不值得支付税金目的港费。买方也会选择弃货;

货物由于船期延误导致收货方延迟交付或生产延误,客户已找到替代产品或无需产品时,收货人也可能选择拒绝提取货物

由于目的港所在国法律法规、贸易政策、当地局势动荡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关/税金大幅提升,收货人也有可能选择弃货


目的港无人提货给承运人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通常情况下,只有合同能够及时全面履行时才能实现合同当事方的利益,所以建议合作时必须和客户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发生目的港无人提货,必定会给各相关方造成损害, 而承运人可以说是目的港无人提货情况下的最大受害。

目的港无人提货给承运人带来的主要风险: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收货人没有按照承运人规定的期限将集装箱归还给承运人,则应向承运人支付相应的滞期费

滞港费/堆存费:由目的港港口向货主收取的费用。通常这笔费用由承运人先行垫付,待收货人提货后再由其补交给承运人。

CC到付运费收不回:在FOB出口的情况下,往往在提单中约定采用运费到付(Freightcollect)方式,在货物运抵目的港由收货人提货时再将运费支付给船公司

其他费用:销毁费、垃圾处理费、清洗费、货物保管费等在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情况下可能都需要承运人全部承受。


如何避免或维权

密切跟踪货物运输情况,特别是低货值的货物特别留意!出现目的港无人提货时,如事情发展到货运代理企业最终不得不垫付目的港费用的,垫付时要征得托运人的同意,并向承运人申请减免后支付,而不是全部买单!一旦产生纠纷要及时利用法律手段《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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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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