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C一直在调查集装箱供应链中断,包括承运人对集装箱可用性的政策、滞留和滞期费以及集装箱返还时间的补贴。在上周的一次委员会听证会上,联邦海事专员丽贝卡·戴伊(Rebecca Dye)提议要求国会修改该法律(美国南加州大学第46章第411章),以使所有各方——卡车司机、货代和托运人——更容易提出自己的投诉,并向海运公司寻求损害赔偿

“尽管有人批评航运公司和终端的做法……很少有私人当事人提出索赔投诉。虽然这种明显的脱节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托运人(和卡车司机)似乎担心报复,诉讼成本(包括时间和金钱),以及律师费用责任是(单个公司提起诉讼的)重要阻碍因素,”专员写道。

现行法律禁止承运人对托运人进行报复,但它不保护非托运人,如卡车司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拟议的文本将修改法律,以保护汽车运输公司和代理商,防止运输公司或码头运营商因他们提出投诉而报复他们。她说,出口商尤其担心,如果他们投诉,可能会遭到航运公司的报复。

戴伊还提议允许对滞期费和拘留违法行为给予双倍赔偿,让利益相关者有办法支付律师费和其他与提起诉讼有关的费用。

此外,她还建议,FMC应明确表示,如果航运公司对参与FMC调查的人进行报复,将使用强制执行权进行处罚。为了鼓励货运商和卡车司机帮助FMC的调查人员,她还提议要求国会授权FMC在对承运人采取执法行动时,向调查参与者索要奖励(在必要时)。

全国工业运输联盟(NITL)也呼吁修改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托运人。

NITL主任兼海洋委员会主席Lori Fellmer说:“虽然海洋运输成本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但我们看到海运公司的服务质量大幅下降。”“由于无法及时获得海上设备和船只航行,美国企业的供应链受到了不利的连锁反应,导致材料短缺、商店货架空空如也、业务中断。”

NITL的提议比戴伊委员的计划更进一步:它要求国会规范船上设备和空间的分配,并扩大FMC的权力,以处理针对远洋运输公司的投诉。费默说:“虽然联盟强烈赞扬FMC近年来发起的监管努力,但我们相信,该机构和航运业将从这些旨在解决当前挑战的改革提议中受益匪浅。

在白宫的指示下,FMC也一直在采取执法行动。上个月,它与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表明它愿意加强对航运公司行为的审查,并扩大对反竞争行为的调查范围。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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