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单,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拿去提货的单证。很多人都会把提货单和提单混为一谈,我们也借此机会来了解一下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提货单(deliveryorder,D/O)是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据以向现场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完全不同,它只不过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令仓库或装卸公司向收货 人交付货物的凭证而已,不具备流通或其他作用。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海商法》第71条)简称B/L,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可以是出口人也可以是货代)的一种凭证。
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完全不同,它只不过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令仓库或装卸公司向收货 人交付货物的凭证而已,不具备流通或其他作用。 为了慎重起见,一般都在提货单上记有“禁止流通”(non negotiable)字样。
货物海运进出口的提货环节是需要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提货的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签发提货单是船舶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但是签发提货单是一件极其有风险的事情。
国际货物运输是实现货物从甲到乙的位移,同时也实现了货物所有人从卖方到买方的转移。其间发生了托运人、承运人(及其代理)、收货人(及其代理)等等各方面的关系。为了使各方责、权、利清晰,它们之间发生的关系,往往都是靠各种单证连系的。
提货单是承运人或它的代理人签发给收货人提货的凭证。为确保准确,更有细致的规定,如提货单签发必须依据正本提单,并经核对其它货运单证(如舱单、船图等)及背书、批注无误。提货单的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船名、航次、装货港、提单号、卸货港、到达日期、货物标志、货名、包装形式、件数、尺码、集装箱箱号及交付条款等,都应准确无误地填清。所以这是一项非常需要耐心和认真核对的工作,另外虽然提货单基本上都是由卖方把单证寄给买方,现在我们都知道当今时代网络相当的发达,诈骗程度越来越高。一旦某些人蓄意利用单证进行诈骗,而现用的单证又有一定的可伪造性,因而单证事故和单证风险的隐患不少。这就很容易让诈骗分子利用伪造去提货,而真正的收货人就会产生很大的损失。
在把提货单邮寄给买方的时候,有时也会造成提货单丢失的现象,那么遇到提货单丢失我们要怎么应对呢?
一:在知道提货单丢失的第一时间内及时通知相关船公司及其代理,不得允许任何提货单持有人凭提货单正本提货。
二:一般情况下,船公司都会要求收货人在当地有名的报社登报说明该提货单作废无效,具体说明内容需要和船公司核实,每个船公司都会有不同的要求。
三:做完前面的步骤之后,要求船公司另外出一份提货单,当然这个时候不要忘了到时仓租就会比较昂贵了,因为仓租都是一天天算的,国外的费用一般都收取的比较高,所以我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尽量的快,不要耽误时间。
我们一定要注意提货单的作用,一定要保证提货单的安全,一旦丢失就会增加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工作和金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