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一转眼就过去了,大家是不是还沉寂在年味当中呢?
中国出口商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始抱怨,为什么自己的CIF货做着做着就变成了FOB,或是DDU,DDP或是EX-WORK条款了?为此,特向一位资深货代朋友请教。
先说说中国的现状,有大量贸易公司或货代公司的物流部门负责人可以选择物流供应商的权利,所以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利用自己的权利向物流公司索要回扣,这在业内已经司空见惯。
即使好多发货人不要回扣,货代公司也会主动要求给予相应负责人回扣。这不止在物流行业,在中国的整个商界,过去和现在,甚至未来,都是一个人尽皆知的潜规则。这样的暗箱操作从而导致物流成本的增加。
还有一些货代公司为了揽到货,用低于市场价的海运费揽货,在始发港形成了恶意竞争。从始发港的海运费以及杂费价格来看,几乎没有利润可言。
跑一趟货不赚钱那是不可能做的,那么货代的利润到底从哪里出呢?
目的港,货代公司只能在目的港进行高收,加收回来的费用,用来抵消付出去的各种回扣以及低价揽货的成本。
货物到了目的港以后,收货人对费用很惊奇,但是CIF条件下,他们对运费没有话语权,不交款就不放货。没有办法,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此时,买家心里一定暗暗下了决心,以后打死也不用CIF条款,因为用了CIF条款以后,收货人对货物运费没有话语权,他们要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才能保证不被加收。
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国外的买家做着做着就把货运条款给改成对自己有利的,或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条款了,比如工厂出货条款,FOB条款,DDU条款,或是DDP条款,但是CIF条款,NO!
发货人可能会觉得,FOB,EX-WORK,DDU,DDP条款也一样啊,反正都是买我的货,我没什么损失。
你又错了!
FOB,收货人控制运费,指定货代公司,他们会指定他们自己的国家的代公司作为代理,然后让他们的货代去联系他们在中国的合作货代公司。
这时,中国的货代公司负责订舱,就没什么利润了,所以就会加收中国发货人的指定货操作费,这就是为什么好多发货人天天抱怨说FOB又被代理加收了,价格不合理等等。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当初你做CIF条款的时候,管过目的港的死活没有?有没有收过回扣?有没有恶意压榨货运代理的运费?
变了就改不过来了!
EX-WORK,工厂出货条款,老外自己派人去你们工厂提货,对货物有绝对话语权。建议发货人多多尝试这个条款,很轻松。但是老外不是很喜欢这个条款,因为这样的话他们成本会增加,因为他们不了解中国的状况,不熟悉中国的货运环境。他们需要先找他们本国的货代,然后本国的货代再找中国的货代,被层层加了利润。所以大部分买家不会喜欢工厂出货条款。
DDU,DDP,跟工厂出货条款相反,发货人需要找中国的货代去联系国外的货代,最少需要被中国货代加一次利润,船公司加一次利润,目的港货代公司还要加一次利润,这样的话要比原来的CIF条款最少多了15%以上的成本。 而且耗时耗力。
以上种种原因,导致现在很多买家做FOB,让中国货代没钱赚,也让中国卖家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