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企业踏上了境外直接投资(ODI)的征程。企业架构作为企业运营和发展的基础框架,在 ODI 备案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的企业架构,其 ODI 备案要求也各有不同。本文将深入探讨常见企业架构下的 ODI 备案要求,助力企业顺利开展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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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企业架构概述

一、境内单一主体架构(直接投资)

企业直接在业务所在地注册公司,完成 ODI 备案后直接持股境外公司。

这种架构适用于以境内公司为主导的企业,如研发、生产、制造、品牌输出等主要依赖国内资源的企业,或主要向国内资本市场或国内投资人融资的中小企业

、母子公司架构(间接投资架构)

①中间控股平台:

在境内企业和业务所在国企业之间增设一层中间控股公司。中间控股公司可以选择设立在具有税收优惠政策、良好的法律环境和便利的金融设施的地区,如香港新加坡等。通过中间控股公司进行投资,可以实现税务优化、风险隔离和资金调配等功能。

②增设多层中间持股平台:

更为复杂的股权架构会设置多层中间持股平台,如采用 “BVI 公司→开曼公司→BVI 公司→香港公司” 的多层控股架构。

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是传统的税务优惠地,具有董事、股东信息保密性强、外汇管理宽松等优势。

三、境外融资上市架构

①VIE架构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架构,又称协议控制架构。

通常由内地创办者控股 BVI 公司,BVI 公司控股开曼公司,开曼公司控股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控股 WFOE(外商独资企业),WFOE 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控制境内运营实体公司,从而实现境外公司对境内公司的控制并享有其经济利益,而无需直接拥有境内公司的股权。

VIE 架构主要用于中资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在国外限制或禁止外资企业直接投资的领域进行投资,规避诸多非必要的流程和限制,同时也便于企业在海外上市融资。

②红筹架构

红筹架构是指中国境内的公司(不包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个人将境内资产 / 权益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然后将境内公司的资产注入或转移至境外公司,以实现境外控股公司在海外上市融资目的的结构。红筹架构同样涉及境内外多层公司的设立和资产转移安排。

常见的红筹境外上市重组路径包括境内投资者构建离岸 SPV 控股架构、中间控股公司并购境内实业公司或境内控股公司、在作为上市的离岸控股 SPV 平台引入财务或战略投资者、离岸控股 SPV 上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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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新设境外子公司

适用场景:境内企业直接出资在境外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等。

一、备案要求:

主体资格:境内企业需成立满1年,并提供完整审计报告(近一年无亏损,净资产回报率≥5%,资产负债率≤70%)。

二、材料清单:

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商务部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股东出资协议);

境外子公司商业计划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敏感行业限制:若涉及新闻传媒、跨境水资源开发等敏感行业,需转为核准程序。

三、风险提示:

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需提交控股股东财务报表替代;

投资额≥3亿美元或涉及敏感国家/地区的项目需国家发改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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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并购类ODI

适用场景:通过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控股境外企业。

一、备案要求:

核心差异:相较于新设,并购需额外提交:

目标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包括财务、法律、技术评估);

反垄断审查材料(若涉及跨境市场集中度问题)。

资金合规:需明确并购资金来源,若涉及银行贷款需提供融资协议。

行业合规:房地产、娱乐业等限制类行业并购通过率低,需提前论证项目与国家战略的契合性。

二、风险提示:

并购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向发改委提交项目完成报告;

若通过SPV间接并购,需披露最终实际控制人及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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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架构中的ODI备案

适用场景:境内企业通过境外开曼/BVI等离岸主体实现海外上市或资本运作。

一、备案要点:

架构合规性:

境内企业注资境外SPV或通过SPV收购境内资产时,需同步办理ODI备案;

需提交SPV注册文件、控制关系证明及资金出境路径说明。

财务红线:

审计报告净利润需大于投资额,资产负债率超70%可能被驳回;

若投资额>3亿美元,需国家发改委核准,审核周期延长至20-30个工作日。

外汇登记:完成备案后需通过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外汇用途需与备案内容一致。

二、风险提示: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仅2年,逾期需重新办理;

教育、医疗等敏感行业备案通过率低,建议提前调整架构或选择替代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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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SPV及多层架构

适用场景:通过多层SPV实现税务优化或风险隔离。

一、备案要求:

穿透披露:需逐层披露SPV股权结构直至最终实际控制人,并说明控制方式(协议控制或股权控制)。

资金路径:若资金通过SPV再投资,需说明“中方投资额”构成(包括股东借款、担保等)。

合规证明:涉及VIE架构的,需额外提交协议控制的法律意见书及行业准入批文。

二、风险提示:

通过离岸中心(如开曼群岛)投资时,需明确填报最终目的地,避免因信息不透明被驳回;

若SPV无具体实业项目,可能被认定为“空壳投资平台”,触发敏感行业审查。

企业ODI备案的合规性不仅关乎资金出境合法性,更是国际化战略成功的基础。不同架构下的备案要求差异显著,需结合政策导向、行业特性及财务能力综合设计路径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8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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