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起诉时间:2024-5-17
案件号:2024-cv-04076
品牌:Ford Motor Company
原告:Ford Motor Company
原告律所:KUCALA BURGETT LAW LLC
起诉地:伊利诺伊州北部法院
原告品牌简介
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 Company)是世界第一大卡车生产厂家,也是世界第二大汽车生产厂家,福特、通用及克莱斯勒被公认是底特律地区的三大汽车制造商,福特也是全球汽车制造领域的重要参与者。于1903年6月16日由亨利·福特和11位合伙人在密歇根州递交了成立公司的申请报告,并于同年6月16日正式成立。福特汽车成立后仅几个星期,便向加拿大的一位客户售出了一部A型汽车,从此开始了福特走向世界的伟大历程。在接下来的十年之间,福特汽车已经销遍欧洲、南美和亚洲,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福特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轿车、卡车、SUV、跑车等多种车型。轿车方面有以经济多用性著称的Ka,嘉年华和雅仕,有林肯·城市那样宽敞舒适的大型轿车,也有象阿斯顿·马丁和美洲豹之类的华贵汽车。大众化的中级轿车有在澳大利亚生产的猎鹰,在北美生产的特使和黑貂,还有如蒙迪欧、康拓和水星环宇那样的世界级汽车。福特汽车公司一直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车型,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
优品案件分析
2024-5-17,KUCALA BURGETT LAW LLC代理Ford Motor Company在伊利诺伊州北部法院发起商标维权,案件编号为2024-cv-04076,在当天,原告提出了临时限制令TRO的申请,但目前尚未签署。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福特汽车公司旗下的23个商标,这些商标主要涉及到汽车和发动机,以及橡胶制品等大类。汽车品牌在近年来频频维权,这表明了其强烈的维权意识和对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本次案件中,大部分的被告主要在各大平台销售同款汽配零件,使用福特商标,从而被起诉维权。因此,对于汽车配件类卖家来说,需要谨慎排查,以避免侵犯福特汽车公司的商标权。如果不幸中招,需要积极应对,以避免进一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