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表示,2023年将推动国内贸易展会全面恢复线下展,全力支持企业境外参展。应企业出海需求,多地及时推出了出国经贸展览的相关措施,鉴于此,孚盟软件已为大家整理好外贸企业出国参展补贴政策一览,快来看看吧!
上海市:
《2022-2023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中提及,开拓资金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分企业项目与团体项目)、管理体系认证、购买海外资信调查等服务与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购买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等服务与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展位费的50%,每个标摊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
北京市:
对参加境外展览会的企业提供展位费50%-70%的补贴,不包括企业注册费和展位搭建费。30000/每个展位 (9平米)企业可申请多个展位,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大型展品回运费,单个展品达到体积1立方米且重量1吨以上,可以申请补贴,上限为50%,10万元。支持比例一般为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浙江省:
浙江省商务厅及浙江省财政厅于2022年7月7日发布《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其中,企业参加重点类展会的国际贸易展会,支持标准为展位费:最高补助70%,单个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展会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江苏省: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中第28条提到: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工作,开展百展万企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企业参展的展品运输、商旅等费用支持力度。
广东省:
参加境外线下展会: 对参加粤贸全球广东境外商品展览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对参加其他境外展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8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对每个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 1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
山东省:
2023年拟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其中主办类10个,重点推荐类120个。拟对A、B类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继续给予全额补贴,对A、B类非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分别给予不超过90%、80%的补贴。A类展会使用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B类展会使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资金切块分配各市;C类展会使用中央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给予支持,并加强对各市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并讲行动态调整。
四川省:
对参加线下境外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按实际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4.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参加同一个展会的展位数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对参加境内线下国际性展会活动的企业展位费 (每个企业3个标准展位)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
参加境外活动的参展企业人员境外费用,按美洲、非洲每人1.8万元,欧洲、大洋洲每人1.4万元,亚洲每人0.8万元,港澳台每人0.45万元标准进行定额支持,每家企业限2人。参照参展人员标准,定额支持观展、考察、推介的企业1人/家。无展位活动需要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组团通知。
黑龙江省:
给予企业参加线下境外展会所产生的标准展位费70%补贴 (每个展会不超过四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每个展会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给予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所产生展品运输费70%补贴,对每个展会不超过2名参展人员发生的国际间交通费,按经济舱标准给予70%补贴。住宿费用按不超过国家规定公务人员出国标准给予70%补贴。
吉林省:
单次使用前两个标准展位给予全额支持,第三个标准展位及以上减半。单个展位支持不超过5万元,单次支持不超过15万元,全年支持不超过60万元;单次境外展会产生的展品运输费补贴不超过1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
对人员费用补贴: 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支持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持;超过支持标准的,按支持标准的金额予以支持。单次参加展会给予不超过2人次的费用支持:全年累计不超过10人次。前往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除阿穆尔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为6000元/人外,补贴标准均为12000元/人。
辽宁省:
对企业参加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境外展览会,对参展企业当年前6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按金额高低排序) 给予100%补助: 超过上述展位数量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对参展企业运输机电展品所发生的海运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对中小企业参加其他境外展览会发生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陕西省:
对省商务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牵头组织的A类展会,给予展位费(龙头企业每个展会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中小企业补贴1个展位)公共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全额补贴 (每户企业不超过0.5万元) ,补贴将使用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展会活动的补助部分统一由承办单位先行垫付,展会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经省厅审核通过一次性拔付。对企业自行参加境外B类展会,展位费给予不超过85%的补贴。
湖南省:
支持团体或企业参加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展位费 (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支持标准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支持3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5000元,最多支持三个展位即60000元团体公共布展费 (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支持3000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支持金额增加1500元,公共布展费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展位费支持金额的10%。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超过10000元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湖北省: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支持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4万元。
云南省: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展会活动恢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境外参展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室内展位不超过30平方米,室外光地展位不超过100平方米))、布展费、国际航班经济舱交通费和人员费用总额为基准,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人员出境时限、出境天数、出访国家 (地区) 上限和费用标准参照行政人员出国 (境) 准。
贵州省:
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包含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70%。支持企业参展面积不超过9平米。一个标准展位最多可由两个参展企业共同使用。对重点企业展位费补贴限额为3万元,中小企业为2万元。
补贴国际间往返经济舱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及公杂费70%。重点企业人员费补贴限额为2万元,中小企业为1万元。每个标准展位最多支持2名参展人员费用,支持天数不超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