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为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政府或中央银行为避免本国货币供给额的过度膨胀,或外汇准备的枯竭,对于外汇之持有,对外贸易或资金流动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预。
2、外汇管制的国家有哪些?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非常多,亚洲、非洲、美洲等都有。根据外汇管制内容和严格程度的不同,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严格外汇管制、部分外汇管制、名义上取消但仍在不同程度上实行外汇管制。
信仔整理了拉美和非洲一些国家以及俄罗斯在进口付汇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01、委内瑞拉
该国的进口企业首先要在CADIVI官方网站上注册,进行外汇管理体系用户登记(RUSAD),下载并填写提交有关的申请表,CADIVI审核通过后将会在其网站上公布通过审批的AAD号,并将所需外汇金额在其账户中单独划出,以备贸易用汇需要。在拿到AAD以后,委内瑞拉进口商才能够开立信用证以及接受海外出运。在清关以后,还需要将拿到的有关单据,交给CADIVI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审查通过后,公示ALD(Autorización de Liquidación de Divisas)号,即将账户上的美元实际划给进口企业。最后进口企业再向委内瑞拉中央银行索购外汇,用于实际支付。
02、阿根廷
阿根廷规定所有进口产品均可通过预先支付完成,任何产品应在预先支付后360日内出具产品国内销售证明。如未在期限内在国内销售,应将预付款额或未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所用额度进行结算,汇率小于预付款日的参考汇率。允许在国内销售期限平行时间内进行进口预先偿付债务。
03、俄罗斯
1998年金融危机以后,俄进一步加强了对进口贸易的管理,禁止以商业信贷和预付款的方式将资金汇出境外,只有在得到商品已进入海关监管区的通知后或进口商开立信用证的情况下,银行方可进行支付。1999年初,俄央行规定,俄进口商在向国外预付进口货款时,必须在负责汇付的银行存上等同于货款的卢布款,待其提交货单证后,方可被退还卢布款。2001年1月,俄开始实施《对进口商支付外汇实行监督的制度》,扩大了对在进口活动中使用外汇的监督范围,不仅可以监督支付外汇的出口合同,而且可以监督以卢布和票据进行结算的各种出口合同,俄政府正在计划将外汇监督扩大到转口业务和临时进口业务。
04、埃塞俄比亚
该国外汇管制严格,实行“外汇批发拍卖制度”,凡一次性申买外汇高于50万美元者需通过参加拍卖获得所需外汇;凡低于50万美元者,均无需参加外汇拍卖,可直接到各有关商业银行自由申买。该国还规定汇款不能超过5000美元,进口货物超过2000美元需要装运前证明。所以很多埃塞俄比亚的外贸交易,超过5000美元的都是采取信用证方式结算。
05、坦桑尼亚
坦桑尼亚实行的是部分外汇管制制度,较为宽松,现在可以凭形式发票(PI)到银行预付20%货款。
06、突尼斯
突尼斯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禁止提前使用现金交易。但突尼斯的银行资信良好,即期信用证方式比较可靠。
07、尼日利亚
尼日利亚作为外汇管制国家,是当今世界上唯一由央行直接向外币兑换所出售美元的国家。一直以来确实存在进口商买不到美元的情况。美金账户,每天现金存款最多1万美元,每周最多汇出5万美金,不管单笔汇出还是多次汇出。
部分尼日利亚进口商没有钱就干脆不提货了,诈骗比较多,纯粹依靠企业的商业信用,风险是非常、非常、非常大的。
3、遇到因外汇管制不能预付的情况,怎么办?
目前全球仍有不少国家实行不同程度的外汇管制,其中对涉及进口付汇的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因此,出口企业在向外汇管制国家出口之前,有必要充分了解该国的相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谨慎交易。
1)信用证方式结算
对于银行资信良好的国家,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是比较可靠的。但部分外汇管制国家,银行的付款能力也一般,这种情况下,要使用信用证结算的话,就要慎重选择开证银行,以确保其到期有能力购汇、换汇支付。
2)使用其他币种/第三方付款
既不能预付款,信用证也不可靠的情况下,可与买家协商能不能通过欧元、英镑、人民币等汇款,或者通过第三方付款。
信仔提醒:与外汇管制国家间的外贸交易,一定要在付款方式上多留个心眼。必要时可向我国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