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签提单1天,赔偿损失壹千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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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1天,赔偿损失壹千多万元 原告: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现代商船(美国)有限公司 被告:伊斯-瑞尔玛有限公司 被告:现代商船株式会社 被告:三光汽船株式会社 被告:皇家货船有限公司 五矿钢铁公司与亚洲商贸公司签订了两份贸易合同,约定:亚洲商贸公司向五矿钢铁公司销热轧钢卷15000吨和1万吨,目的港为中国江阴港,最迟装运期为2003年4月10日前。五矿钢铁公司立了以亚洲商贸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均明确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最迟装运日期为4月10日。 装运上述货物的“山口女皇”轮登记为被告皇家货船公司所有,被告三光株式会社为船舶管理人。2003年3月26日,三光株式会社将“山口女皇”轮期租给被告韩国现代商船,双方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约定租期约60至70天。之后,韩国现代商船向“山口女皇”轮船长发出v.332g航次指令,通知船舶到美国新奥尔良装载钢卷至中国,并告知其在美国海湾地区的代表为美国现代商船,装货港船舶为瑞尔玛公司,卸货港船舶为远东海运有限公司上海事处。 2003年4月9日“山口女皇”轮在美国新奥尔良进行货物装载,至4月11日23点完全装完。但是瑞尔玛有限公司作为承运人的人签发了4月10日的提单。货物到达后,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五矿公司提起了侵权赔偿诉讼。 武汉海事法院认为,但瑞尔玛公司为韩国现代商船指定的装货港船舶,美国现代商船为韩国现代商船在美国的代表,均在代韩国现代商船经营“山口女皇”轮涉案航次货物运输,且五矿钢铁公司通过流转取得的提单记载由瑞尔玛公司作为美国现代商船的人签发,注明美国现代商船为船东。因此,应认定美国现代商船为提单承运人。 涉案船舶由期租船人韩国现代商船实际经营,美国现代商船作为韩国现代商船在美国的代表负责货物装运事宜,韩国现代商船是通过美国现代商船签发涉案提单从事涉案货物运输,提单的签发及其内容已经韩国现代商船的授权和确认。因此,韩国现代商船为本案涉案货物期租承运人,应承担倒签提单的责任。美国现代商船作为韩国现代商船的人和提单注明的承运人,未对提单记载的内容提出异议,表明其接受和认可瑞尔玛公司签发的提单,应与韩国现代商船共同承担倒签提单和不如实签发提单的责任。 瑞尔玛公司作为船舶人应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提单,但其未依“山口女皇”轮船长发出的授权要求签发提单,明知倒签提单和不如实签发提单违法,仍早于大副据记载的货物实际完成装载时间恶意签发以美国现代商船为承运人的清洁提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应被视为共同侵权人而与被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光株式会社作为船舶的管理人负责管理船舶,不负责经营货物运输,没有实际签发提单,因此原告五矿钢铁公司要求三光株式会社承担上述签单责任没有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被告皇家货船公司系“山口女皇”轮船东,实际从事了涉案货物运输,为实际承运人。货物装船后,“山口女皇”轮船长向瑞尔玛公司发出签发提单授权书,要求其严格依大副据提单并传真批准,表明其负有依法签发提单的义务。虽然瑞尔玛公司未按船长授权签发,但并不能免除被告皇家货船公司对倒签提单和不如实签发提单产生的后果所应负的责任,其对美国现代商船、韩国现代商船和瑞尔玛公司的侵权行为给五矿钢铁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倒签提单的行为掩盖方逾期交货的事实真相,导致有关信用证下的单证表面相符,使得五矿钢铁公司无法行使拒付信用证项下货款的权利,因此五矿钢铁公司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由于货物到达中国后市场价格下降,五矿公司降价销的货款损失为12530989.89元。此外还有利息损失26166.74美元,合计12747778.71元。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现代商船(美国)有限公司、伊斯-瑞尔玛有限公司、现代商船株式会社和被告皇家货船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共计12747778.71元及其银行利息,并承担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海事请求保全费用78530元,案件受理费90010元、其他诉讼费33950元。 梁山律师评述 倒签提单被视为是非常严重的侵权行为。尽管本案的提单只倒签了一天,这与货物的大幅度贬值没有多大的;但是,由于这是一种承运人与发货人串通隐瞒延期装船实事,欺诈货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导致货人失去了拒绝信用证付款,拒货物的权利。在倒签提单的情况下,如果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市场价格比原来预期的要高,对货人有利,货人不会追究;但是如果市场价格下降,货人就会起诉承运人,把市场损失转移到承运人身上。就算是只倒签了一天,无论市场降价有多严重,承运人都得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货运企业作为承运人的人代为签发提单时,如果明知而为地倒签提单,将会被视为共同侵权,与承运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本案的结果也有一些值得商榷之处。因为本案原告提起的是侵权之诉而不是合同之诉,法院判令现代商船株式会社和皇家货船有限公司连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是缺乏依据的。 (梁山律师是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广东省国际货运协会法律顾问)
2013-06-30 1750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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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这个案例涉及到倒签提单的问题。倒签提单被视为严重的侵权行为,因为它涉及承运人与发货人串通隐瞒延期装船实际情况,欺诈货人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货物的提单被倒签了一天,导致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市场价格大幅下降,给原告五矿钢铁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法院的判决,被告现代商船(美国)有限公司、伊斯-瑞尔玛有限公司、现代商船株式会社和被告皇家货船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连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一千多万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

这个案例说明了倒签提单的严重性,以及对承运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在外贸业务中,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你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
2023-06-30
追问:
  • Sunny39
    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2013-07-07
  • michelle4
    其实像这样的倒签单还是有的,只要双方都认可也就可以.但是由于这次的损失太大,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在国内很多厂商都跟船务协商倒签问题.很多船务也同意.其实是大家的一个协议.只是没有文字.但是一旦涉及到的面太广的话.是很麻烦的.还是小心行事好/
    2013-07-07
  • Did41
    我一直以为只有货代单才可以倒签,原来船东单也可以,受教了!
    2013-07-06
  • did48
    读完了 学习 学习!~
    2013-07-06
  • maychen
    倒签提单风险是很大的,但是实际操作时很难控制,由于因此而引起的诉讼比较少往往提单的签署人都存在的侥幸心理,另一个原因就是货主(利益)与风险(很小或者主观认为很小)取舍时往往倾向货主一方。
    2013-07-05
  • liujun
    有点意思
    2013-07-05
  • 黄智平
    感谢楼主的分享,学习了
    2013-07-04
  • Evy2
    谢谢楼主分享了,学习了!!!!!!!!!!!!!!!
    2013-07-04
  • maychen
    我一直以为只有货代单才可以倒签,原来船东单也可以,受教了!
    2013-07-03
  • shen.jin.hang
    受教了。。。。。。
    字数不够
    2013-07-03
  • cao
    学习了 谢谢LZ
    2013-07-02
  • Martin.Stern
    这么恐怖……打酱油的也来露个头感叹一下……
    2013-07-02
  • liu16
    不管我的事,路过,哈哈
    2013-07-02
  • simmygong
    感谢楼主分享,很典型的经济成熟体案件!谢谢啊!
    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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