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商标基本制度

(一)商标法

商标的主管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位于北京

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它是于1982年8月23日正式通过,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分别在1993年、2001年、2013年、2019年经历了四次修改并沿用至今。

(二)可注册类型

我国商标可注册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商品商标‌:用于标识商品来源的标志,可以涵盖各种商品,如化工原料、颜料油漆、日化用品、燃料油脂、医药、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科学仪器、医疗器械等。

‌服务商标‌:服务提供者用以标明其服务并与他人服务相区别的标志,适用于保险业、银行业、旅游业、广告业、运输业、电信业、学校、医院等服务领域。

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商标注册的具体类别‌:

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类别,35-45类为服务类别。申请人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选择相应的类别进行申请。

(三)保护期限

商标有效期为10年,每十年需要续费一次。保护范围是我国的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

(四)撤销制度

因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的差异,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d、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二、中国商标注册方式

对于国内申请人来说,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接收方式有三种: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zllpmyy./u_os=pr_ckb_osyx..ny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1.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3.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4.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申请人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中国商标注册基本流程

(一)商标查询

首先上中国商标局官网,选择商标近似查询进行成功率查询。也可以委托可靠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基于从业经验,准确率会比自身查询准确较多。(若自身品牌由中文、英文、图形等组成,务必分别进行成功率查询,商标注册的审查非常严格,稍有不慎都会被驳回。)

(二)资料准备

用企业或个人名义进行申请,所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是不同的。要根据相应的要求准备好资料。

(三)提交申请

所填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提供相应的邮箱和联系方式。流程提交成功之后现场缴费或等待缴费通知书。

(四)费用缴纳

目前国内一个商标一个类别的官方费用是270元(10个商品项目)。若选择代理机构代办,一般服务在数百至一千不等,根据不同专业水平收费。

(五)等待审查结果

提交之后3-4周内会被受理,官方下发受理通知书(不代表已经获准注册)。在收到受理之后的5-6个月后,官方会进行实质审查。

(六)审查结果有三种

初审公告(通过审查)、全部驳回(全部商品项目都无法注册)、部分驳回(部分商品项目可以注册,部分不可注册)。关于被驳回之后怎么处理,以及驳回的原因等我们将在另外的文章进行科普。

(七)公告期

不考虑被驳回的情况,若通过官方审查后,初审公告将耗时3个月,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便可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八)成功拿证

注册成功后官方先下发电子注册证书,之后再下达纸质注册证书。全程顺利的话到手证书将耗时8-9个月。

四、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材料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 份。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适用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4、《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商标图样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 1 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2、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 10 厘米,不小于 5厘米。商标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指定位置。

3、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该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4、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加以文字说明,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5、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⑴声音商标的描述:

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⑵声音样本的要求:

①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

②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 5MB,格式为 wav 或 mp3。

⑶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五)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未书面声明或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目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或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无效。

(六)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肖像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肖像人已死亡的,应附送申请人有权处置该肖像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须附送授权书。

(七)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八)国内大陆地区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符合《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经营者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经营者的身份证;

⑵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签约人身份证

⑵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经营者的身份证;

⑵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4、申请人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人为除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之外的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应当以其在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5、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九)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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