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麦提醒:申请了在墨西哥商标的卖家,注意还需在商标注册后办理使用宣誓!墨西哥知识产局规定,在墨西哥商标注册日起的第三年后的三个月内,商标持有人需递交使用宣誓声明,否则商标将被撤销!


墨西哥商标使用宣誓的必要性


大多数国家注册商标有效期一般是十年,但是墨西哥较为特殊。自2018年8月10日起,墨西哥商标法律规定,注册日期满3年起的3个月内需要递交使用宣誓书。如果未按期提交使用宣誓书,注册商标将面临无效!


例如注册日期为2020年7月5日墨西哥商标,则提交使用声明宣誓的期限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日。


墨西哥商标使用宣誓所需资料


商标注册基本信息,例如注册号、商标名称等签署宣誓声明书委托书


其他注意事项


1)美国、墨西哥、菲律宾、柬埔寨、阿根廷等国家,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证明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在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商标使用宣誓或使用证明,才能够在有效期内维持商标的有效性。


2)墨西哥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先申请先得"的原则,商标权的使用基于先申请先注册。


3)墨西哥采用单类商标系统,商标只能按一标一类申请,如有多个类别要保护的,需按多件商标注册申请。


4)墨西哥商标注册在2018年8月10日以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需要3年提交商标使用宣誓,只需要在10年有效期届满前办理续展的同时提交商标使用宣誓声明即可。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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