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加坡将实施新的企业税收政策,在新加坡开展业务或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大型跨国企业,其有效纳税率不得低于15%,此举是为了响应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的税制变更,以及政策检讨中提出的相关调整。
在10月14日的新加坡国会二读中,新加坡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对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Minimum Tax) Bill)和所得税(修正)法案(Income Tax (Amendment) Bill)进行了阐述。
01引入国内补足税与跨国企业补足税
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引入了两种新的税收措施:国内补足税(DTT)和跨国企业补足税(MTT)。这两种税收措施主要适用于全球年营收至少达到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
国内补足税针对的是在新加坡运营但有效税率低于15%的企业。这些企业将被要求补足税款,以确保其有效税率达到15%的水平。这一措施旨在防止企业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税收,从而保障税收的公平性。
跨国企业补足税则适用于母公司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国企业。如果其海外实体的有效税率低于15%,则需要在新加坡缴纳额外的税款,以确保整体有效税率达到15%。这一措施的实施,有助于防止税款外流,确保新加坡能够收取到应有的税款。
英兰妮指出,欧盟、英国、瑞士、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香港等地区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BEPS 2.0计划。为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新加坡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能够收取这些税款。她强调,政府计划将额外收入再投资于提升商业环境,包括提高劳动力技能、培育创新生态系统,以及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和连通性。
02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计划鼓励高质量投资
在所得税(修正)法案中,英兰妮还提出了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计划(RIC)。这是一项极具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在新加坡进行高价值和实质性经济活动的新投资。根据该计划,企业可以利用补贴抵消应缴的公司税;而未使用的补贴,则将在企业满足条件后的四年内以现金形式退还。
这一计划的实施,无疑将大大增强新加坡对高质量投资的吸引力。通过提供税收抵免和现金退还的优惠,新加坡政府希望吸引更多的企业在新加坡进行投资,从而为新加坡人创造更多的优质就业机会,并支持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03更新计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除了上述针对大型跨国企业的税收政策外,所得税(修正)法案还引入了装修与翻新计划(R&R Scheme),旨在支持面向客户的中小企业,如餐饮和零售业。根据该计划,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装修与翻新费用可用于扣税,每三年内最高可扣除30万元。从2025估税年起,该计划的适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包括设计师和专业人士费用。
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它们进行装修和翻新,从而提升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同时,通过扩大适用范围,更多的中小企业将能够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惠。
众所周知,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全世界最低的地区之一。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企业家,纷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办事处等,以作为亚太区域总部或业务管理中心。那么注册新加坡公司可以享受到哪些税务福利?
1.广泛的双边征税协议
新加坡目前已与全球包括日本、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英国在内的70多个国家达成双重征税协议。
新加坡与它国签署的双重征税协议,旨在减轻对它国居民在一国赚得收入的双重征税。双重征税协议规定新加坡与条约国之间在某些跨境收入上的征税权,也可能规定减税或免税。
双重征税协议的主要优点包括:避免双重征税、降低预扣税和优惠税制。这些优点有助于控股公司结构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广泛的双重征税协议网络,加上没有资产增值税和股息税,使得从新加坡注册控股公司进行商业投资优势显著。
2.企业税率的征收
新加坡的税收制度常被认为是简单和投资友好的,因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无外国所有权的限制也无外汇管制。
在新加坡,企业所得税采用单级地区统一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于单级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利益相关者,也就是对公司向其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再征收新税。而且,新加坡的资本收益不征税。常见的资本收益的实例为固定资产出售收益,资本交易外汇收益,保险金收益等。
新加坡居民的公司对于其在新加坡收到的国外收入、国外分公司利润和国外服务收入(即纳税人的贸易、业务或职业过程中通过外国司法管辖区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的的服务赚取的收入)享受纳税豁免,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1)在新加坡收到收入的该年,收入来自的司法管辖区的最高税率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2)收入在外国司法管辖区被征税;
(3)国内税务局确信免税将对新加坡居民公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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