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不赖账,万年不还账”,拖垮了多少企业!
这不,咱们广州公司就被合作多次的坦桑尼亚客户拿捏了~
遇到老客户拖欠货款,切记摒弃人情思维!
谨慎处理,避免陷入“拖字诀”的陷阱。
拖欠背景
债权方:广州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务方:坦桑尼亚某公司
拖欠金额:45000美元
拖欠时长:7个月
合作多次、累计尾款未还?
广州公司与坦桑尼亚公司合作多次。2023年7月广州公司收到坦桑尼亚公司新订单的定金后,再次向坦桑尼亚公司出运了一柜货物;
双方约定在货柜到港前,坦桑尼亚公司会优先完成2万美元货款以及之前散货的尾款支付,之后广州公司将货物电放给对方;剩余尾款则在其提货后的一个月之内付清。
违约不付、要求放货?
但是直到货物到港,坦桑尼亚公司都未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并得寸进尺的提出要广州公司无条件电放提单的无理要求。
轻信放单、提货消失
双方僵持一个月,坦桑尼亚公司承诺会在10月份付清所有货款;广州公司考虑到滞港费、堆存费越积越高,且当下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便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给其完成了电放。
孰料,坦桑尼亚公司提货后直接消失!
无用功做了一大堆!
广州公司立即委托了当地朋友联系上了坦桑尼亚公司,对方又持续拖延时间,起初说当月就会付,结果并未履行;又说下个月付!对方屡次违约让广州公司彻底失去耐心,要求坦桑尼亚公司将货物退回,自己会支付清关费用,但是这个提议被拒绝了!
经过多次协商,广州公司要求坦桑尼亚公司写了一份欠条,里面标注了具体的还款计划,即坦桑尼亚公司需在3个月内分期完成货款支付,第一个月支付1万美元,剩下两个月分别支付2万美元;
但是第一期付款,对方仅支付了5000美元,广州公司追问缘由,对方则回答说剩下5000美元会在下期一起支付;结果可想而知,坦桑尼亚公司持续拖欠,一直未付。
就在广州公司无计可施时,经同行介绍了解到催全球,遂将该案委托至我司,希望能尽快实现债权。
催收过程
本土催收、初见成效
1、催收律师接案后,利用多种方式给债务方递送了催款函;并成功与债务人取得了联系。
对方承认债务及欠款金额,并表示愿意尽快解决该案。
欠款理由不当、驳回!
2、经过沟通,催收律师了解到对方不付款的原因是其公司业务和财务出现了危机,且对债权方延迟交货、影响他的生意,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3、催收律师严正地反驳了其不付款的理由,延迟交货的原因是由于其违约在先,错不在债权方。同时向其施压,要求对方尽快给出还款方案。
还款时限过长
4、经过施压,债务方提出45000美元在6个月内结清的方案。对方声称自己已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在催下游客户尽快将未支付的货款打给他。一旦解决这些问题,就能更快速地偿还该案货款。
深入调查、要求缩短回款期限
5、催收律师对债务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对方公司确实存在资金链存在断裂的问题,但是其总资产完全能够覆盖欠款金额,6个月偿还的时限过长;为防生变,催收律师要求债务方在3个月内还完欠款。
6、经过多次施压协商,最终各退一步,45000美元分4期偿还,第一期支付15000美元,剩余3期支付10000美元,需在每月29日前完成打款。
签署有效还款协议、顺利回款!
7、催收律师居中协调,双方签署了一份合法合规、条款清晰,具备法律效力的还款协议;
8、催收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2024年6月28日,债权方收到最后一笔欠款,该案顺利结束。
案件总结
·买家违约、及时止损·
该案,买家违约在先,在货到港口前违约未支付货款;且提出先放货的无理要求。面对此种情况,外贸人应立即拉响警报,辨别买家真实意图,若是轻易放货,极有可能遭遇“钱货两失”的下场。
因此,建议所有外贸人,在合约中提前约定好相关违约条款,例如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可无条件暂时中止交易,将货物掉头,或者寻找当地熟悉的朋友暂时接货;避免货权转移,变主动为被动,被不付货款的买家拿捏!
·尽早委托专业的催收机构·
该案,债权方在自行催收期间,委托当地朋友协助追讨,但是由于是非专业人员,缺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做了许多无用功;例如:欠条实际是无效的、谈判施压手段也对债务方效力甚小。
面对这种情况,最佳选择还是尽早交给专业的催收机构。
专业的催收机构精通当地法律法规,自身拥有强大的关系网络,对当地的债务人有一定的阻吓力和影响力;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制定适合的催收策略,协助债权人尽快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