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库中贸易分类将贸易方式分为19类,分别是: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其他捐赠物资;来料加工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加工贸易进口设备;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租赁贸易;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出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免税外汇商品;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设备;免税品;其他。
其中,一些贸易方式因其广泛的应用和重要性而较为常见,例如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贸易、进料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同时,也有一些贸易方式在特定情境下使用,例如寄售、代销贸易,加工贸易进口设备,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和免税品等。这些贸易方式虽然不如前述几种常见,但同样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特别是在满足特定需求或实现特定目标时。
进出口主要贸易方式
在出口的贸易方式中,占比超过1%的贸易方式包括:
一般贸易:占据最大份额,达到65%。2022年,一般贸易的出口额高达23772.59亿美元,约占出口总额的65%。这表明一般贸易仍然是我国出口的主导模式。
进料加工贸易:位列第二,占比约为19%。2022年,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额为4426.32亿美元,显示出其在我国出口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来料加工贸易:占比约为2%,也是我国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边境小额贸易:占比约为1%,主要发生在我国与邻国之间的边境地区。
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占比约为2%,体现了我国保税监管制度在促进国际贸易方面的积极作用。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占比约为7%,显示了我国在特定监管区域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成效。
其他:占比约为4%。
在进口的贸易方式中,占比超过1%的贸易方式包括:
一般贸易:同样占据最大份额,达到65%。2022年,一般贸易的进口额为11704.23亿美元,约占进口总额的65%。
进料加工贸易:位列第二,占比约为12%。2022年,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额为2149.79亿美元,表明我国对于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依赖程度。
来料加工贸易:占比约为3%,反映了我国在国际加工贸易中的参与度。
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占比约为7%,体现了我国保税监管制度在进口贸易中的应用。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占比约为12%,显示了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进口物流方面的作用。
其他:占比约为1%。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进出口的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的特点是,进出口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并且这些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的一种。一般贸易的进出口流程主要包括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和履行合同阶段。
在一般贸易中,企业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利润状况,选择适合进出口的商品,并与供应商或采购商协商价格、型号、规格等细节。然后,与供应商或采购商签订进出口合同,明确商品的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等。接下来,会委托货代公司办理清关手续,包括报关、验货、检疫、保险等。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代公司会负责货物的运输,包括装箱、装运和出口报关等环节。最后,在完成清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可以安排货物的送货和交付给客户。
一般贸易是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最重要贸易方式。除与中国香港的出口贸易外,我国与其他前二十大贸易伙伴排名第一的贸易方式均是一般贸易。
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自2018年以来,一般贸易一直占据着对外贸易的主要份额,并且其比重仍在不断增加。到了2022年,一般贸易的占比已经达到了64.8%,显示出其在我国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加工贸易
中国自1979年正式实施“三来一补”政策之后,加工贸易便开始在中国发展起来。加工贸易是我国最为重要贸易方式之一,分为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
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在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工业化进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岗位、拉动外贸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来料加工贸易
改革开放后,受“三来一补”政策影响,来料加工在中国迅速发展,并在加工贸易中占主导地位。
来料加工贸易,也称为“来料加工”,其中购货的外商(通常是国外委托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还会提供设备。承接方(通常是国内的加工单位)则按照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完成后将成品交由外商销售。
富士康就是来料加工贸易的典型代表。富士康从上游供应商处接收品牌商直接采购的零器件,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将成品交付给品牌商。这种模式下,品牌商获得了更优质的采购价格,但代工厂如富士康则沦为了一个劳力输出的环节,只能赚取微薄的代工费。
来料加工贸易的主要特点:
原材料和设备的来源:所有或部分原材料、辅料、设备等都由外商提供,承接方无需自行购买。
加工和装配:承接方按照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确保成品符合外商的质量和标准要求。
成品销售:完成后的成品直接交给外商销售,承接方不承担销售风险。
收益方式:承接方主要通过收取工缴费来获得收益,工缴费的多少通常取决于加工的复杂程度、劳动力成本等因素。
进料加工贸易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实施了“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政策,进料加工进入迅猛发展时期,并逐步在加工贸易中占主导地位,来料加工增速趋缓。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从国外进口出口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辅料和包装物,然后由国内的外贸企业委托工厂进行加工或者作价卖给工厂加工生产成品,最后再将成品收回并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
香港作为中国第二大出口地区,进料加工贸易是排名第一的贸易方式。这主要是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为了享受免税政策,货物或原材料进口先进入保税区,生产或加工后再重新进口到中国,由于这种贸易模式的特殊性,最终表现为“中国从中国进口”的现象。
进料加工贸易的主要特点:
原材料的来源和所有权:进料加工的原材料来源于国际市场,境内企业需要付汇购买原材料,形成进口。这些原材料的所有权属于境内企业,即购买方。
商业风险和利润空间:进料加工的商业风险较高,因为境内企业需要承担从原材料进口到成品销售的全过程的质量、价格、汇率等风险。但同时,进料加工的利润空间也较大,因为境内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成品的价格和数量,同时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加工形式和贸易关系:进料加工可以采取多种加工形式,包括委托加工、作价加工等。在贸易关系上,境内企业与国外供应商之间存在明确的买卖关系。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
料件付汇方式:进料加工的料件是由经营企业自行付汇购买的,而来料加工的料件则是由外商免费提供,不需要经营企业付汇。
货物所有权:进料加工的货物所有权归经营企业所有,因为是企业自行购买的原材料。而来料加工的货物所有权则归外商所有,因为原材料是由外商提供的。
经营方式:进料加工的经营企业需要自主盈亏,自行采购料件,并自行销售成品。而来料加工的经营企业则不需要负责盈亏,只赚取工缴费,因为原材料由外商提供,成品也由外商销售。
承担风险:进料加工的经营企业需要承担经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原材料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等。而来料加工的经营企业则不需要承担这些风险,因为所有的风险都由外商承担。
海关监管要求: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料件经海关批准允许与本企业内的非保税料件进行串换。而来料加工项下的保税料件由于物权归属外商,因此不得进行串换。
贸易性质: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而来料加工则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技术设备,出口企业根据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将成品出口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是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储存、加工、接受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过境、转运、通关货物,以及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占1/20000的面积,实现了1/6的外贸总量,在我国对外开放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止2024年3月,总计在可统计范围内的海关特殊区域共计168个,包括5个保税区、2个保税港区、160个综合保税区及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这些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
边境小额贸易
边境小额贸易主要集中在我国的边疆省份,如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广西、云南、西藏等,主要集中在与我国陆地接壤的邻国,如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等。这些国家与我国边境地区有着悠久的贸易传统和密切的经贸往来。
值得注意的是,边境小额贸易在中国与越南、俄罗斯的贸易关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向越南出口总额达到了1467.9亿美元,其中边境小额贸易在所有出口贸易方式中排名第四,贡献了113.9亿美元的出口额。2022年,中国向俄罗斯出口额达到了19.8亿美元,自俄罗斯进口额为27.8亿美元,而边境小额贸易在其中排名第四,成为了双方贸易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
保税监管场所是经海关批准设立并由海关实施保税监管的特定场所,主要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这些场所的进出境货物需要遵循特定的监管流程和规定。
保税监管场所内的货物在进口时通常享受免税政策,即暂时免缴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这为企业提供了在货物存储、加工、装配、展示等过程中节省成本的机会。
本文转自贸易夜航公众号,作者外贸水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