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工贸易边角料网上拍卖全国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正式切换升级上线。为便于广大加工贸易企业更快适应新交易系统,现梳理相关概念、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什么是边角料网上拍卖?
边角料网上拍卖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交易系统以网络公开竞价的形式,将可内销的加工贸易边角料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是海关丰富边角料内销价格市场化发现途径、降低加工贸易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创新举措,同时也有助于海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确保税收应收尽收、防控边角料监管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2交易系统如何申报?
加工贸易企业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贸保税系统模块中的边角料网上拍卖交易系统登录,根据系统申报界面和内销征税申报规范要求,录入网上拍卖的相关信息,向海关提交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网上拍卖申请。
#3申报成功后怎么做?
加工贸易企业拍卖申请申报成功且通过海关审核后转入交易系统交易端。拍卖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在交易系统交易端对拍卖标的进行公示后组织竞拍。
拍卖成交
标的拍卖成交后,交易系统交易端向海关端反馈包括《鉴证报告》在内的竞价结果;成交标的实际交割后,拍卖企业给加工贸易企业出具《成交确认书》并通过交易系统反馈海关。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对通过网上拍卖内销的边角料,加工贸易企业以网上拍卖成交价格为基础申报内销完税价格,缴纳进口环节税。买受人向拍卖企业支付的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
流拍重新申请
对经过网上拍卖竞价未能成交的标的物,加工贸易企业可申请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网上拍卖。拍卖流拍后,加工贸易企业在交易系统中依次点击【数据查询】→【查看明细】→【流拍表体重新发起】,则交易系统将生成一条新的拍卖申请数据,企业将新生成拍卖申请数据补全后即可申请重新拍卖。
多次流拍
同一批边角料流拍3次及以上、每次拍卖公告期不少于3日,且其中1次为无保留价竞价的,加工贸易企业可凭不再销售的书面承诺及有关流拍材料等资料,按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因多次流拍等原因,导致未能在手册有效期内完成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征税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手册延期手续。
#4申报注意事项:
交易系统申报界面中黄底色字段和带有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灰底色字段在暂存或申报后由系统自动返填。填写完成后必须进行暂存,可在依次录入全部字段后点击“暂存”或在备注栏回车自动暂存。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字段在录入加工贸易企业编码后系统自动返填,但是也可以根据需要手工输入修改。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加工贸易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标的物如为无法拆分的混合物的,应注明“混合物”等字样;交易标的含有非保税料件的,应注明“含非保”等字样。
标的物描述
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对无法拆分的物理混合物或含有非保税料件的标的进行整体合并交易的,应在“标的物描述”栏目中填报混合物构成比例、手(账)册中相应的原材料项号。
集中交易申请
加工贸易企业可根据需要申请集中交易,集中交易申请的最后一次交割的完成时间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电子账册当期核销周期。对涉及多本合同手册的同一类型的标的物的集中交易申请,网上拍卖的整个交易周期不超过最近合同手册有效期。
拍卖价格
网上拍卖价格为不含国内税价格,起拍价、保留价由加工贸易企业根据市场交易实际、联系拍卖企业自行确定。
竞拍资质要求
拍卖标的物涉及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范围的,或需要竞买人具备相关环保资质等法定资质要求的,加工贸易企业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有关规定通过拍卖企业在拍卖公告中进行明确。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