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无单放货”这个词语比较流行。对于经常走南美货的同行们,对他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似乎巴西“无单放货”早已成为行业默认了,其实不然。下面,特普沃德国际物流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无单放货”的那些事。
就拿巴西举个栗子,“无单放货”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2006年相关法令,而早2013年便做出了相关的调整。新的政策明确规定了进口方/货代需拿到正本提单,去船公司换单后到海关进行清关。清关完成后凭海关放行证明提货,无需再出示正本提单。在整个过程中,海关只起到了税收监管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货物出口到巴西,是需要和目的港代理的配合协助来完成换领提货单的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提货人未向目的港代理出现货代提单的前提下,就帮助其取得船公司的提货单,这就形成了上面说的“无单放货”。
“无单放货”如何避免和预防?
1、在签合同时,尽量使用CIF的贸易条款,尽可能避免FOB,做到货权掌握在手中;
2、尽可能出具MBL(船公司提单),避免货代提单而衍生的无单放货;
3、了解常见实行无单放货的国家(比如巴西,安哥拉、委内瑞拉等等),出口至这些国家,必须要在货款收全后才发提单扫描件,否则出现无单放货那就追悔莫及。
“无单放货”出现了,怎么办?
根据船公司网站可以查询到货物的具体动态。如果出现货物已被提走的情况,而MBL还在收货人手中,那可以参照以下2点措施:
1、货代第一时间和发货人取得联系并告知。同时让律师给指定货代发律师函,告知货物已被收货人提走,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赔偿发货人损失;
2、如果协商失败,那就只能走司法程序了。
写在最后的话,进出口贸易中也会存在很多欺骗的案例,特普沃德提醒广大的外贸、货代朋友们,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尽可能将货权掌握在手,避免自己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