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OB条款的责任定界,请教一下各位

barb
fob的责任定界,大家都知道是越过船舷。 但假如是走驳船呢? 例如从小型码头上驳船,再到上海深圳大码头上大船,而驳船却发生意外导致损失,这样的话,条款是fob,那相关责任应该是方负责抑或方? 驳船船舷能作为fob责任定界吗? 谢谢。
FOB
2013-09-18 361阅读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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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FOB指的是"货物交货责任"的意思,一般来说,FOB条款下,卖方的责任是将货物交到装船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买方的责任则是自装船口开始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如果在货物交至驳船前发生了损失,责任应该由卖方承担,因为货物交到装船口即视为交货完成,卖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如果货物已经交至驳船,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失,责任应该由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来协商解决。

对于驳船船舷是否能作为FOB责任定界,我的理解是,原则上不能。因为FOB的责任定界一般是指货物越过船舷,而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没有直接越过船舷。如果要将驳船船舷作为FOB责任定界,可以将条款修改为“FOB(码头名称)”,将责任定界在码头上进行。当然,具体应该和对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责任的归属。
2023-06-25
追问:
  • Jeffrey.Manu
    在线等答复
    2013-09-19
  • 刘志美
    你好,这是船公司的责任,如果有什么疑问随时可以我,QQ:251059481
    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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