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U的英语是“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种贸易术语是指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出口商和进口商在进口国的某个地方进行货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须承担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里边并不包括关税、捐税以及货物进口时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进口商则需要办理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结关流程而额外引发的费用和风险。一般来说,DDU所涉及的费用明细还是比较杂的,如果使用这种贸易术语,进口商在跟货代确认价格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留下书面文字,并且盖章留底,以免发生后期的纠纷问题。
DDP的英文是“Delivered Duty Paid”,也就是“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种交货方式是指出口商在进出口双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的手续后,再将货物交给进口商。在这种贸易术语下,出口商需要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还需要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交纳税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也就是说,在这种贸易术语下,卖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最大的。如果卖家无法直接或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那么还是应当谨慎使用这种术语。
DAP的英文是“Delivered At Place”,也就是“目的地交货”,是指定目的地交货。贸易术语DAP通俗点讲就是卖家已经找拖车公司把货品拖运到买家要求的地址后,把在运输车辆上的货品(无需卸货)直接交给买家,也就是交货完成。DAP的交货地点既可以是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也可以是在进口国内陆的某一地点。如果买卖双方希望由卖方办理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以及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包括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则应该使用DDP术语。
DDU和DDP之间的区别
DDU和DDP的最大区别,主要在于货物在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进口报关,那么就可以选择DDP,如果出口商没有能力办理相关事项,或者不愿意办理进口手续、承担风险和费用,那么则应该使用DDU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