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人来问了我一个比较好的问题。如下图:

案例分析:

主要问的是买单出口方面的问题,货代在使用买单出口时,用的是双抬头,生产工厂写的却是实际出口公司,导致实际出口公司在电子口岸收到了出口信息。那么实际出口公司应该怎么做?

我给的回复很简单:我们咨询了相关专业的财务,只要不涉及退税方面的问题,就不会有问题,放着就行。

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退税,我们今天就讲一讲关于退税方面的事情!

首先,简单介绍下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鼓励出口,增加外汇,吸引外资,这能快速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但是税收也要合理:避免双重征税。

出口方面,能退税的产品基本上包括日常能见到的商品,除非是国家命令不予退税的产品,比如:原油、钻石、军工产品以及部分危险品化工品。

出口退税副作用

1.给人低价倾销的口实     2.不利于淘汰低端产品

3.巨大的公共财政压力     4.存在出口骗税的隐患

讲了一些关于退税的基础方面,我们这里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一下在外贸出口中,可能会遇到的出口退税方面的问题。

情况1:

疫情原因,去年出口的货物,供应商没有开具发票,外商尚未支付尾款,会不会影响退税?

首先,这种情况是不会影响退税的。根据最新政策,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情况2:

之前放弃了出口退税权,可以恢复吗?

可以的。根据最新政策,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

情况3:

退税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

是的,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非接触式”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

来源:上海特普沃德国物流转自网络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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