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叠加春节因素的影响,今年中国外贸生产企业复工较晚,加上物流运输不畅通等原因,订单履约率下降,1-2月进出口受到一定的影响。为了帮助进出口企业减少损失,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措施。
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的物流成本。从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
近期,多个港口企业主动发布第二轮降费优惠措施。预计到6月底,全国主要港口企业各种优惠减免措施累计金额将超10亿元。
△3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以下包含了广州、深圳、珠海、上海、天津、厦门、宁波等11个地方港口推出的优惠措施,请查收!
广州港
招商港
深圳港
1、深圳盐田港
2、深圳大铲湾
珠海港
上海港
1、关于进一步实施港口费用减免的公告
2、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贸冷冻箱提箱工作的公告
天津港
厦门港
宁波舟山港
辽宁港
山东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