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海事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起涉嫌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瞒报案件,这是近期该局查获的第11起瞒报案件。目前,执法人员对该集装箱货物进行抽样取证,货物所有人正在接受调查中。

据介绍,当天下午,该局执法人员在对一艘船舶的运输舱单进行筛查时发现,该船申报的“大豆渣”货物疑似为危险品货物品名表中的“种子饼”且未进行船载货物安全适运申报,随后,执法人员立刻前往连云港联合查验区对该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经查,该货物初步判定为危险品货物品名表中的“种子饼”,属4.2类危险货物,易于自燃,具有较大的危险性。执法人员随后对该集装箱货物进行抽样取证,货物所有人正在接受调查中。

据了解,本年度至今,连云港海事局通过船载危险货物“1+4”瞒报查处工作机制,在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查处上持续发力,查处多起谎报瞒报案件,涉及危险货物包含电池、柴油、化学溶剂、矿类、种子饼等多种类别,保障了辖区口岸货物运输安全。

由于集装箱的封闭性和便捷性,部分托运人利欲熏心,为了自身经济利益,罔顾他人安全,谎报、瞒报危险货物为普通货物装船运输的行为屡禁不止,给环境、船舶和船员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巨大经济损失。

就在刚刚几天前的5月24日,泰国林查班港,KMTC旗下一艘名为“KMTC HONGKONG号”的集装箱船发生了突发严重火灾事故,大量集装箱受损,周围上百名船员及码头工作人员受影响。有分析指出可能是一起危险化学品瞒报或伪报造成船货损失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因瞒报、漏报等问题引起的危险品火灾和爆炸等事故,至少有数十艘大型集装箱船遭受严重损失。

实际上各大船公司一直都在反复重申发布重罚“关于瞒报、漏报、误报危险品的公告”。各地海关也都纷纷加大的查验力度!但是,全国各地口岸危险品瞒报漏报进出口的事例却依旧屡有发生。

MSC地中海航运

▼Matson美森轮船

那么到底是谁在瞒报?

据了解,瞒报危险品一般都是货主瞒报的比较多。危险品运费比普通货物运费高20-30%左右,货主为了逃避高运费,不如实告知货代货代一般层层委托代理,加之竞争激烈,一般不去审核货物是否是危险品。

承运人同样面临同行竞争压力,只要是订单下了,货主出示了“非危保函”,承运人就敢放心大胆地承接了。

对于承运人海事处有详细的资料库,可以掌握很多信息,而对于货代,海事机构却拿不到他们的相关信息,因此也缺少了对货代相应的监督环节。

我国现行的危险品监管政策尚未完善,恰恰是在货主和货代沟通的这个最初环节上,因为缺少制约机制来规范控制货代、货主的行为。如果货代在这个环节上承担了高风险,必然慎重接货。如果在第一环节就出了问题,那么在货代和承运人沟通的这个环节就更是防不胜防了。

再次提醒广大外贸货代企业,危险品货物瞒报谎报行为危害巨大,害人害己,不要心存侥幸,一经发现必将受到严惩!同时,货代朋友们接货也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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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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