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一次危险品导致集装箱船爆炸起火只有51天!
距离上一次船公司出台瞒报最高20万罚金只有11天!
距离上一次海关查获危险品瞒报只有9天!!
刚刚,铤而走险瞒报危险品的货主和货代又双叒叕出现了!
近日,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打击船舶载运集装箱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烟台芝罘海事处成功查处一起集装箱瞒报谎报违法行为:
两个装有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的集装箱,被涉案企业瞒报成普通货物“塑料颗粒”,正准备装船出运到深圳!
▲满载危险品的集装箱
目前,该案件违法事实已调查确凿,正在立案程序中。
据悉,7月11日,烟台芝罘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烟台港集装箱码头公司箱站对内贸普通箱进行随机开箱检查时,发现一集装箱舱单显示货物品名为塑料颗粒,按普通货物由烟台运往深圳。
但开箱查验发现,箱内实际货物是袋装片状氢氧化钠(俗称烧碱),具有强腐蚀性,属于8类危险品!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编号为UN1823。
▲袋装片状氢氧化钠(俗称烧碱)
随即,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两个涉嫌瞒报运输集装箱予以暂扣,并对货物托运人涉嫌将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瞒报成普通货物“塑料颗粒”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从华南到华北,各大口岸和海关对危险品瞒报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强,从马士基,到中远海运,再到海洋万联(ONE),对瞒报的罚金从10000美金升至30000美金(约合20万人民币),处罚金额也不可谓不高!
那么,是什么让这些货主货代报关行铤而走险,不计后果呢?是利欲熏心,更是违法成本整体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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