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出口需要做危申报(船申报和货申报),所需文件其中就有危包证以及可替代文件,比
如船级社、锅检证、限重证明资料等都可以完成危申报的作业。
危险品限量申报
简单的说就是满足联合国IMO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里面关于危险品限量运输要求的
货物,在采用危险品限量运输的过程中,采用合规的危险品限量包装、张贴符合要求的危险品限
量标志之后,向海事局进行危险品限量申报和备案的一种操作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危险品限量
申报是不需要提供危包证和性能单的,只需要提供限量危险货物证明和限量危险品申报委托情况
说明等相关资料以及货物内包装和外包装照片等就可以向海事局进行正规的危险品申报作业。
货物限量包装有什么要求?
1.危险货物必须是包装类II或III ;
2.包装类I的危险货物不得限量(包括免除) ;
3.必须利用组合包装(内包装置于外包装之内) ;
4.内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
5.外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
6.对于在指定的海运集装箱的符合限量要求的危险货物的总量没有上限;
7.标记和标志的要求与“普通”危险货品的标志标记不同;
8.限量运输的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隔离要求的相容货物并且不
会相互发生危险反应时,可以在同一外包装内运输;
9.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属于不相容的不同类别危险货物在进行限量运输且有不同的
外包装时可以在同一海运集装箱内运输
常见的危险品比如:喷雾剂、聚氨酯泡沫填缝剂、打火机、灭火器等都适合做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