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使用商标时,可能会遇到商标侵权的情况。如何应对商标侵权呢?我们可以先从了解什么是商标侵权以及商标侵权的方式开始。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只要商品生产商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与商标注册人销售的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都属于商标侵权。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该条款是对第一条商标侵权行为的补充,将“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延伸至“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此类侵权行为主要针对的是商品经销商。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只要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都构成侵权。不过,如果商品经销商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该条款简单来说就是专门伪造、仿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都属于商标侵权。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该条款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明知对方在实施商标侵权行为还为其提供便利的行为,比如:销售商知假售假。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其他损害包括: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