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实践过程中,买卖双方因为货物数量巨大、涉及金额过多,再加上运输时间以及支付周期较长,所以商业信用问题一直是参与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从卖家的顾虑出发的话,他们辛苦生产准备了那么多货物,担心买家突然变卦而导致这些货物滞销,并赔进去大量资金,更担心货物送到了,但是却没有如愿收回相应的货款,所以卖家当然是希望买家先把款项支付了再进行生产发货操作了。而如果从买家的顾虑出发的话,他们担心一旦付款了,卖家无法及时交货,亦或是担心收到的货物质量不过关或数量不足,所以买家当然希望自己在收到卖家发的货物,并在核查无误之后在进行付款操作。双方各有各的理由,那么这种矛盾又如何调和呢?当然有时候这种矛盾可以通过买方支付部分订金而得到一定程度的协商解决,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一旦出现纠纷,双方仍然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外贸信用证应运而生。
那么外贸信用证指的又是什么呢?其实,信用证实质是一种具有较高安全保障的汇票,它是由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相关要求作出的一种一旦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买卖双方提供符合相关信用条款规定的单据或者汇票之后,银行便需要进行无条件付款或交货的承诺。由此也可以看出,外贸信用证的实践前提建立在“单证交易”的基础上。其实,说白了,外贸信用证之所以看起来很安全,最重要的一点便是银行在整个外贸交易过程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而且,参与贸易的买卖双方在钱货交易上不再有什么直接性质的接触行为,而是需要根据各自利益自行联系银行。
在信用证的担保下,银行在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发挥了一个很好的周旋作用,如果卖家没有保质保量的交货,那么就收不到相应的货款,而买家如果没有支付相应的货款,那么就拿不到货。在外贸信用证的作用下,买家既不用承担提前支付资金的风险,而卖家也不用担心买家变卦或使诈而收不到货款。
在整个信用证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主要涉及了信用证申请人、信用证开证行、信用证受益人和通知行这四个关系方。信用证申请人一般都是国际贸易中处于买家的一方,而信用证开证行指的是开立信用证并审核相关单据拨付款项的买家开户银行,信用证受益人指的是根据信用证条款进行生产并发货的国际贸易参与双方中的卖家一方,而通知行一般是负责与开证行进行接洽,从而进行后续将卖家相关贸易单据转让等操作的银行,在这个过程中,通知行也可能会事先垫付一定的费用,或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因此,通知行也可以称之为“信用证议付行”,而开证行则负责最后贸易交易过程中的拨款事宜,因此,开证行也可以为称之为“信用证偿付行”。
国际贸易信用证既然可以在国际贸易实践过程中发挥出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它在各种情况的考虑上也肯定较为全面,因此,这在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际贸易信用证中包含了许多密密麻麻的专业术语和各式各样的条条框框。但是,不管怎样,于国际贸易信用证而言,必然少不了以下气相重要内容:
首先是信用证方面的基础性信息,即信用证的名称、形式、开证号码、开证日期以及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其次,就是与汇票相关的基础性信息,即汇票的出票人、付款然、期限以及出票条款等信息。第三,是对应的货物单据。第四,是货物相关信息,例如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单价等这些基础性信息是必须要在信用证的条款中明确体现出来的。第五,是对运输条件的明确,例如转运港口以及卸货港口的指定等信息。第六,是保兑、保付的相关条款内容。最后一项内容就是开证行对议付行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之类的内容。
外贸信用证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发挥着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外贸信用证具有较高的安全保障性,但是相应的它涉及的条款事无巨细,内容专业而复杂,卖家为了保证如愿拿到相关货款,必须要严格遵守信用证的相关信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