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贸公司需要发一条柜的口罩到马来,找货代出运,外贸公司确定订舱EMC 2020年8月8号开船,新加坡中转,预计到港为18号的船,出船东单。

8月13日,外贸业务员在EMC的官网发现预计到港时间延迟到8月27日,就问货代咋回事。

货代就找庄家问情况,货代也打了新加坡的电话。

8月15日,货物到达中转港新加坡,由于二程船舶已经起航,货物滞留在新加坡。

8月17日,货代发邮件至新加坡的货运代理同行询问在新加坡重新订舱换航次的事宜。

8月18日,外贸公司要求货代尽快在新加坡改船,货代回复说问了新加坡同行,换船并不会快。货代没有改船

8月19日,柜子上了EMC的下一水船,最终到港时间为8月29日,比预期到达目的港的时间迟延了11天

—02—

外贸公司要求货代退回海运费,理由是:因船晚到,给收货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损害了外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业合作关系。

货代不同意,外贸公司就把货代告了。

众所周知,货运代理公司在处理代理事物时,如果没有过错,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03—

法院认为:

1、双方签订了《货运代理协议书》,其中约定:“责任承担”第4点约定:“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自身故意或过失造成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应对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本次合作费用的20%。”

2、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受托人负有谨慎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货代在知道涉案货物可能迟延到达目的港后,应当积极联系各方,并沟通解决问题,促使涉案货物按时到达目的港,而非货代所称在起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舶后就完成了合同义务。

3、货代在13号就已经得知会晚到港,但仅在14号向订舱庄家发了邮件咨询。

15号柜子到了新加坡后,货代明确被甩柜的情况下,17号才向新加坡同行发邮件咨询重新订舱事宜。

18号,外贸公司明确要求改船,但货代只是转发了新加坡同行的邮件,声称改船也不会快。外贸公司不同意的情况下,货代没有任何进一步处理事件的动作,只是单纯的等待下一个航次

4、货代作为受托人,并未按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受托事务。在知道涉案货物可能迟延到达目的港后,并未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对于货物迟延到达目的港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外贸公司要求退回运费,这不合理,运到了就要付。

货代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外贸公司违约金,运费为12564元,违约金按合同约定为运费的20%,即12564×20%=2512.8元。

法院判决:

货代赔外贸公司2512.8元。

Tank Talk:

货运代理企业,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所以,货代需要干两件事:

1、按客户的指示及时办事。

2、专业、勤勉,用理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处理所有事物。

听客户的,哪怕客户是错的。但你得给到专业合理的建议,客户不采纳了你才无责。单纯的转发信息和邮件是不够的,要吃专业的饭。

—END—

财保网--进出口海运、空运、快递、铁路陆运一切险;

优势:港澳台起始、国外到国外 | 俄罗斯乌克兰伊朗等可接 | 冷冻冷藏柜、危化危险品 | 电池、电动汽车 | 战争险 | 跨境电商整柜到拆柜仓、高货值空派货

无需人工录单,费率低、可深度定制。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6900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