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卖家收到亚马逊平台发的注册ABN/TFN/GST通知,提醒在澳大利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交澳大利亚商业编号(ABN)相关信息。很多人都跑来问小O要不要注册?注册哪个?端好小板凳,小O给大家展开说说



1 什么是澳洲GST?


澳大利亚GST是澳大利亚的商品及服务税/消费税,类似欧盟增值税VAT,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实行的GST消费税制度主要面向在澳大利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一般税率是 10% 。


在澳大利亚,ACN、ABN 和 TFN 是用于商业实体标识的三种不同号码,这些号码在澳大利亚的商业和税务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了公司和企业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运营


ACN指澳大利亚公司号,共9位数字,每个在澳大利亚注册的公司都必须有一个 ACN,并且需要在所有官方文件中显示这个号码。


ABN指澳大利亚商业号,共11位数字,ABN 是注册 GST(商品及服务税)的前提,同时也是企业能够在政府和其他企业之间合法地进行商业活动的必要条件;企业需要在发票、收据和其他商业文档上显示 ABN,以便于识别和税务申报。


TFN是税号,是澳大利亚税务局分配给个人、公司和其他实体的唯一9位数号码,用于税务目的。


2 澳大利亚GST是否必须注册?


卖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必须在21天内完成注册:

企业为营利组织,年收入达到或超过75,000澳元(即GST门槛)刚开始经营企业,预计第一年年收入将达到75,000澳元(或更高)企业为非营利组织,且每年的GST营业额达到或超过150,000澳元为乘客提供出租车或豪华轿车服务(包括乘车服务),无论营业额如何希望为企业申请燃料税抵免


年收入75,000澳元可以选择注册,因为GST税号能进行税务抵扣(前提是保留税务发票)。建议卖家每月自查是否达到GST注册门槛,否则将会有罚金!


对卖家来说,如果有澳大利亚公司注册了GST,在季度报税时,可以将已缴纳的GST进行抵扣。综上优势有:1. 申请抵免:货物进口清关时,若没有自己的GST,无法享受进口增值税退税2. 合规清关:进口低价值商品,需要确保海关文件中包含商品的特定税务信息;3. 税务发票:客户若索要税务发票,税局要求卖家28天内提供。


3 常见问题


问:澳大利亚GST对卖家的影响?

答:澳大利亚和中国都是税收协定的签署国,意味两国司法管辖区的信息是互通的。通过第三方数据,ATO可以明确哪些企业有义务办理,如果被查到,ATO会计算你所欠的GST金额并发出评估通知,要求缴纳未付的GST税款,并加上75%的罚款,同时收取未及时支付税款的利息费。

无GST无法申请增值税退税。即使借用他人GST税号,被查出可能面临货物被扣押禁止清关。GST税号还影响合规开票,无税号开票将进一步影响卖家销量。


问:我需要ABN,但是年销售额还未超过7.5万澳元,可以单独申请ABN不申报澳大利亚GST吗?

答:可以只注册ABN不申报gst,什么时候超了7.5万澳元再在ABN上加一个GST就可以。


问:年收入达到75,000 澳元是说回款还是销售额?

答:是含税销售额。如果在销售时卖75000澳元,然后打折或者有优惠券可以减少5000澳元,实际收到70000+7000gst=77000澳元,按照77000澳元来算销售额。


问:在欧税通注册了GST还需要申请ABN吗?

答:欧税通在申请GST时候会给卖家同时注册ABN,不需要额外付费。有ABN后可以使用自己的ABN清关,清关进口部分GST可以抵减应缴销售GST税金。澳大利亚GST注册服务包含给客户注册两个号,一个是ABN,一个是TFN。澳大利亚GST申报时候使用的是ABN,客户清关和上传平台的也是ABN。


问:平台是否强制要求上传澳洲GST税号?

答:亚马逊平台在2024/7月陆续通知卖家注册澳大利亚GST,但是还没有开始强制要求注册的,后续可能强制。

GST会影响澳大利亚站跨境生意的现金流,甚至终端利润,无法判断是否注册的卖家随时在文末给小O留言或咨询合规专家。澳大利亚GST注册时需要做海牙认证(简单来说是对文书签发人的认证,证明其签字真实有效),这里的海牙起到的是公证的作用。

欧税通服务内容:税号注册+一年申报+信件接收+资料免费翻译(购买时需要自选是否需要海牙认证服务,也可以单独做海牙认证,具体可咨询)

注册时效:2-3个月,特殊情况(如遇税局要求提供资料说明)延长至4-6个月


问:亚马逊、eBay等平台代扣代缴了,还需要注册澳洲GST吗?

答:如果卖家在澳大利亚的亚马逊等平台上销售商品,年收入达到或超过75,000 澳元(GST门槛),根据澳大利亚税局官方要求,卖家是有注册澳大利亚GST义务的。一是平台可能没有把全部订单代扣代缴;二是即使代扣代缴了也是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的。另外如果没有达到门槛,卖家也可以选择自愿注册GST。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5798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