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递延GST方案?
递延商品及服务税(DGST)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口商在澳大利亚对所有应税进口商品延迟支付商品及服务税(GST)。
DGST计划使得企业能够将应税进口商品的商品及服务税(GST)通过每月的商业活动报表(BAS)进行支付,而不是在进口时直接向澳大利亚边境部队(ABF)缴纳。
这种做法与英国的增值税(VAT)递延机制相似,即企业可以在后续的申报周期内再行申报进口商品的GST,无需在海关清关时预先支付。
二、如何判断是否符合递延GST资格?
拥有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BN);已注册GST(如果您还没有ABN,可以联系商易帮忙注册GST并申请ABN);在线提交BAS并通过电子方式支付;每月提交BAS——如果您目前是按季度提交,必须在提交申请前改为每月提交GST报告;确保商品或等效商品用于国内消费;如果您是GST集团的成员,请确保您的指定代表已注册延期GST方案。
注意:从季度改为月度提交后,变更将在下一个季度开始生效。这意味着您要到下一个季度开始才能对进口商品延迟支付GST。
三、哪些情况下可能不符合GST递延条件?
纳税申报、BAS提交和支付不按时完成;过去3年内,您或与申请相关的人员因特定罪行被法院定罪或处罚。
四、如何申请GST递延?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通过在线填写《进口商品延期支付GST批准申请表》(NAT 75136)进行申请,联系商易协助申请即可。
五、GST集团成员和代表注意事项
非代表成员的GST集团无需提交BAS,但仍可能符合申请延期GST方案的条件。GST集团代表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批准加入延期GST方案;每月在线提交BAS。
非报告GST集团成员延期的GST将体现在GST集团代表的BAS上。
六、GST递延义务
在线提交并支付BAS;按时提交;保持支付进度。
七、递延GST计算
若您已对某应税进口商品延期支付GST,且这些商品将用于您的业务而非制作免税供应品,您可以申请GST抵扣。
在每月BAS上,当您有权获得该应税进口商品的全额GST抵扣时,应在BAS的1B标签上申请全额延期GST抵扣(与7A标签上预填的DGST金额相对应)。DGST的负债应在同一月的BAS上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