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ODI”),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主要分为下面两种情况:
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企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办理ODI备案:
国内公司需要进驻海外市场,处理业务等需要创建海外公司;
企业需要向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银行则需要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需要开设银行外汇账户;
国内企业同国外公司有合作的项目或业务;
内地公司需要为海外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付激活款。
根据我们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的实际经验,大部分企业只要满足以下几个申请条件,基本上就可以顺利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1.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 主体和成立时间符合要求:
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要求真实性要求: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 财务要求:
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
境外投资备案(ODI)所需的材料主要有:
营业执照副本(境内);
外方公司章程原件;
审计报告(境内);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依样本撰写);
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境内);
国外公司的名称,地址,董事信息;
资信证明(验资证明)。
境外投资备案(ODI)办理流程:
首先,在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第二步,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第三步,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最后,实施O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