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法规SDS化妆品注意三种香料成分:HICC、阿托洛尔、氯代甲醇

2018年1月29日,东盟化妆品委员会正式发布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三种香料成分的文件。该禁令将于2019年8月23日起对所有新生产的化妆品生效,且将于2021年8月23日起对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化妆品生效。如果有出口化妆品的供应商需注意了。

注:东盟十国包含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

物质

CAS号

东盟化妆品指令参考编号

3-(4-羟基-4-甲基戊基)-3-环己烯-1-甲醛

4-(4-羟基-4-甲基戊基)-3-环己烯-1-甲醛

HICC)

51414-25-6;

31906-04-4

1381

2,6-二羟基-4-甲基-苯甲醛(阿托洛尔)

526-37-4

1382

3-氯-2,6-二羟基-4-甲基-苯甲醛

(氯代甲醇)

57074-21-2

1383

HICC是一种天然合成香料,在欧洲尤其与皮肤过敏有关。阿托洛尔和氯代甲醇是在橡木苔中发现的过敏原。

3-(4-羟基-4-甲基戊基)-3-环己烯-1-甲醛(CAS号:51414-25-6):

欧盟CLP对其危害评估:

危险性类别

危险说明代码

引起皮肤过敏,类别1A

H317: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4-(4-羟基-4-甲基戊基)-3-环己烯-1-甲醛(CAS:31906-04-4):

欧盟CLP对其危害评估:

危险性类别

危险说明代码

引起皮肤过敏,类别1A

H317: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同时指令还更新了以下内容:

1. 2-甲基-2H-异噻唑-3-酮(INCI)甲基异噻唑啉酮(CAS号:2682-20-4)在洗去型化妆品中的最大浓度从0.01%降至0.0015%——自2019年6月1日起生效。

2.禁止可能吸入并与肺部接触的化妆品中含有氧化锌——自2018年12月1日起生效。

3.氧化和非氧化染发剂的标签必须标明“戴上合适的手套”——自2020年12月1日起生效。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0798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服务介绍
专注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行业领航者,可编制各语种各法规MSDS。其它优势项目:德国蓝天使,WERCS注册,EPA,各类化学测试等。 定期分享MSDS知识及进出口相关测试认证信息,欢迎客户朋友随时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