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SDS报告中什么是易燃液体,易燃液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易燃液体定义: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参照GHS分类标准)

类:

a)极易燃液体和蒸汽:闪点 < 23℃,初始沸点 ≤ 35 ℃。

b)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闪点 < 23 ℃,初始沸点 > 35 ℃。

c) 易燃液体和蒸气: 闪点 ≥ 23 ℃, ≤ 60 ℃。

d) 可燃液体: 闪点 > 60 ℃, ≤ 93 ℃

危险图标:

符号使用范围(可燃液体无需使用该图标):

a) 极易燃液体和蒸气

b)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c) 易燃液体和蒸气

UN规定的运输时使用的UN编码及危险图标:

UN1993

需注意的是,运输上所是用的这个图标跟GHS危害分类中的图标是有差异的,切勿混淆。

二、易燃液体出口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易燃液体办理做货物运输鉴定书及符合最新标准的SDS报告

易燃液体是危险品,出口订舱时必须办理危包证(性能证和使用证),此外,还需要运输鉴定书及符合最新标准的SDS。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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