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肯尼亚注意事项
1、提货相关
①一般在货物到港前2天左右,船公司会向税务局KRA(通过Simba Tradex system)和港务局KPA(通过KWATOS 系统)提交载货单MANIFEST,并生成特定的MANIFEST 号。确认MANIFEST 信息之后,清关人员即可在Simba系统里录入CUSTOMS ENTRY即进口报关以及关税预估(网上), 并通知客户及时足额地缴纳相应税费。
②提单来不及寄送的,可申请电放。
③清关需要单证:商业发票、清单、提单,海运保险复印件一份,COC复印件一份,国外制作委托书一份合同1份。发票,装箱单,装箱明细、COC电子版、质量/数量证明书、原产地证、无木质包装证明或熏蒸证明、正本提单。
商业发票(3份);
检验证书(PVOC,COC,监装验货);
肯尼亚pvoc认证:肯尼亚标准局(KEBS)于2005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出口前标准符合性验证计划(PVoC)。PVo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在出货前获得符合性证书(CoC),到港时提供给肯尼亚海关,否则将无法入境。如果没有CoC特殊情况下可由KEBS决定对该批货物实施检验,并处以罚款。
肯尼亚coc证书:CoC证书即上文提到的符合性证书,是肯尼亚强制性的海关清关文件,没有该证书,货物抵达肯尼亚港口后将被拒绝入关。
所有动物,需附卫生检疫证书;
对变性烧酒,需1份供货公司的特别证书;
领事认证要求:需提供中英文“使用目的说明”。
肯尼亚政府规定凡对肯尼亚出口货物均需在肯尼亚的保险公司投保,不接受CIF条款。
2、催收相关
①肯尼亚征信局(Credit Reference Bureau)是肯尼亚央行授权、专门为个人和公司收集信息、从而对其信用做出评分的机构,可以通过这些机构检查个人、企业信用情况。
②在肯尼亚拨打催收电话只能工作日拨打,周末禁止拨打电话。
③催收团队只可以给债务人本人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打电话,不能向公司合作伙伴、亲人或朋友拨打电话催收,只有在联系不上本人时候,可以向亲人朋友要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且不可以透露债务人欠款的信息。